道光二十八年,大清朝發生了一件看起來並不算大的大事:浙江巡撫黃宗漢上書參了浙江藩司椿壽一本,指責其犯有延誤漕運之罪。此間,朝野圍繞漕運一事,分出河運與海運兩派,彼此爭論不休,互參之奏折如雪花飛舞、鋪天蓋地。這運河即指的是京杭大運河,是為閩浙湖廣等東南諸省,向京城輸送錢糧貨物的命脈。但此運河曆經有明一代,又在大清治下經營百餘年,至道光一朝已是破落不堪,多處河段淤泥叢生,並且行船艱難,於是朝廷便有人提出轉走海運之計。
此言一出,即遭眾大臣激烈批駁,所言之理不外乎“違背祖宗海禁之法”,其背後原因卻也逃不開一個“利”字。漕運一事關係沿岸一眾大小衙門的利益,牽涉之廣用‘千頭萬緒’尚不足形容,所謂“百萬漕工衣食所係”,運河派自然不肯相讓。
浙江藩司椿壽,旗人也,自覺身份尊貴,為浙江官場運河派的堅定支持者。而黃宗漢何許人也?道光十五年,皇帝親選庶吉士,天子近臣,從兵部主事一路爬到浙江巡撫,才學超絕自不必說,最重要的是長袖善舞,精通上意。黃宗漢心裏明了,朝中為何會出現公然挑戰百年運河的海運派?自是皇帝有意要開海運。相比年年需耗費巨量庫銀修繕疏通航道的河運,海運無疑是筆省銀子的買賣,這點河運派看得清,皇帝更看得清,黃宗漢自然要看得清上加清。於是,浙江巡撫黃宗漢,成了浙江官場中海運派的最大靠山。朝野上下圍繞海運還是河運的鬥法正如火如荼,此為道光二十八年算不得太大的大事。
此年也發生了一件,在幾年後看來並不算小的小事:廣東花縣人士馮雲山遭本地士紳所率家丁的抓捕,其所羅列罪名乃是“妖言惑眾,聚眾謀反”。馮雲山在本地的依仗不多,唯有表親一名,名曰‘洪秀全’,在本縣傳播基督教義已有數年。聽聞馮雲山被捉拿,洪秀全耗費了好些銀兩,疏通了層層關係,方將馮雲山從縣衙中撈了出來。本地知縣從中賺了一大筆銀子,自然喜笑顏開,一時忽略了諸多可疑之處:自道光二十二年以來,朝廷為了還清給洋人的賠款,年複一年在兩廣地區刮地皮課重稅,洪秀全馮雲山這兩個並無家產的窮漢,何以忽然冒出這麽一大筆錢財?且洪秀全那勞什子教會是個什麽東西?那士紳所報,馮雲山乃是“聚眾謀反”又是怎麽一回子事兒?可忙著數銀子的知縣,倒並沒有花太多心思去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