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見衙門門口站著兩個小孩。
他們就是賣雞腿給朱銘的那兩個人。
兩個小孩子時都顯得特別慌張,看起來害怕極了。
可是看見他們兩人,鄭芒忽然變了臉色。
百姓們看見兩個小孩走進衙門,同樣感到好奇。
這兩個小孩是鬧了什麽事?
又或者是有什麽事情需要報官?
要不然他們為何進去?
現在可是審查朱銘的案子的關鍵時期,可容不得馬虎。
百姓們看熱鬧,看得正起勁。
他們的是非觀也很簡單。
隻要能夠拿出證據,能夠證明的一方自然就是好人。
朱銘此時說他有證據。
所以,所有圍觀的百姓都在瞪大眼睛看著。
兩個小孩走進衙門之後,就直接指著一旁的屍體說。
“就是他,是他讓我們賣雞腿給這位公子,並且讓我們給公子引路,並且聲稱,事成之後,給我們三文錢。”
他們一邊說著,一邊取出了懷中的錢幣,其中有半枚錢,正好和死去的年輕人身上的錢幣對上。
鄭芒還沒等他們說完,就直接破口大罵道。
“你們胡說八道!”
鄭芒臉都氣的綠了。
本來好好的,怎麽忽然出現兩個證人?
而且還這麽簡單,直接的拿出了證據。
門外的百姓們恍然大悟。
原來這一切是官匪勾結。
頓時間,所有百姓在門外大罵。
七嘴八舌的,麵色憎惡的痛斥起了鄭芒。
他今天既然敢這麽輕易的判定朱銘的案子,那明天也敢胡亂的判定他們的案子。
到時候屈打成招,就成為了衙門的代名詞。
一道道罵聲傳入耳中。
鄭芒氣得腦子都暈乎乎的,又拿起驚木,狠狠拍在案上。
怒喝一聲。
“聚嘯公堂,成何體統?”
“來人啊!把衙門外的百姓都趕走!若是有人敢留,全部拖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