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說了一大篇話,在理論方麵,似乎還是有一個立腳點的,但是此等議論,究竟是為哪一種人而發的呢?因研究國文的人很多,其目的,明明是彼此不同的。我以為研究國文的人,大致可分為下列三種:(1)但求略識幾個字,免於文盲的;(2)用國文為工具,以求他種學問的;(3)求為文學家的。除第一種人外,(2)(3)兩種,我所說的研究方法,都可適用。因為這兩種人,其研究的方法,到後來才有分歧,其初步是一樣的,此即我所謂基本部分。為什麽(2)(3)兩種人,同要下這一步工夫呢?其理由,請再加以申說。
文學作品與非文學作品的區別,在用現代語為工具的時候,較易明白,在用非現代語為工具的時候,卻是較難明白的。許多人因為不明白這個區別之故,以致誤用功力,或其性質本不宜為文學家而枉用工夫;或其性質雖可以為文學家,而誤走路徑;這個實在冤枉;而在文學批評上,也覺得漫無標準。所以我現在要把它說個明白。
文學作品與非文學作品,當以“雅”、“俗”為界限。在雅的範圍內,無論其美的程度如何,總可認為文學作品的,如其未能免俗,則即有好處,亦不得不屏諸文學範圍之外,此即舊文學所謂“謹嚴”。謹嚴兩字,在現代的批評家,或者是不讚成的,然我以為欲求美,先求純粹。世界上沒有將許多醜惡之物,夾雜在一塊而可以為美的。所謂謹嚴,即係將有累於美之物,嚴格排除之謂。所以無論新舊文學,謹嚴兩個字的藩籬,是不能破壞的,尤其是古典主義的文學,因為在內容之外,其所使用的工具,即語言,亦有一種雅俗的區別,而此種雅俗的區別,亦頗為難辨之故。然則何謂雅呢?所謂雅,即向來的文學家,公認為可以使用的語言,此亦當兼字法、句法、篇法三者而言之。有等字眼,有等句子,有等說話的順序,為文學家所公認為不能使用的,則即入於俗之範圍,作文學作品時,即不許使用。可用與不可用的標準,固然大體以古不古為主,然古實非其第一標準,因為並非凡古即可用,而新者亦在時時創造。文以達意為主,所以合於實際與否,總是第一個條件。古典主義的文學,對於用語及語法的取舍,隻是在可古的時候,必求其古,至於於事實有礙時,亦不能不舍舊而謀新了。此所以非凡古即可用,而新者亦不能不時時創造。所以古典主義的文學,雖然富於崇古的精神;然其所用為去取標準的雅,與古實非一物,不過二者符合之時甚多罷了。二者所以多相符合,亦有其由。因為中國疆域廣大,各地方風氣不同,在古代,語言本不甚統一(看《方言》一書,即可知此乃各地方的語言,所用的辭類的不統一),而其時的文章,與語言頗為接近,倘使下筆之時,各率其俗而言之,難免別地方的人,看了不能了解,所以盡力使用普通的語言,屏除其方俗所獨有者,此即漢人所謂“爾雅”。其後因交通不便,各地方風氣,仍不能齊一,此等需要,依然存在,文人下筆的時候,仍必力求人之易解。(1)語言不甚統一,而寫在紙上的語言,是久已統一了的,欲求人人共喻,莫如借向來寫在紙上的、別人已經用過的語言而用之;(2)亦且一切語言,多能引起粗鄙的想象,及至口中已不使用,或雖仍存在,而讀音與語音歧異,不複能知其為一語時,此等粗鄙的想象,亦即不複存在。此其選擇的標準,所以雖非求古,而多與古符合之由,然二者究非一物,所以俗語亦在時時引進,並隨時創造新詞,不過此二者,亦必有其一定的法度罷了。所以古典主義的文學,所謂雅言的形成,要遵照下列的條件:(1)在可古的範圍內,盡量求其古;(2)事實上有妨礙時,則依一定的法則引進俗語,自造新詞。其原理:(1)為保持寫在紙上的語言的統一,(2)為求文章之富於美的性質。在此兩種原理指導之下,進行其前兩條所說的任務。能依此規則,使用此文學家所公認的語言的,則其文可以入於雅的範圍,而得承認其為文學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