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6月,在金斯伍德進修學院基督教團隊合作教育學會主持的一次關於家庭福音的會議上宣讀的一篇論文
我是作為一個人、一名兒科醫生、一名兒童精神病醫生和一名精神分析學家在本次會議上發言的。如果回顧過往的四十年,我就能看到一種態度的改變。40年前,從事宗教教學的人並未指望心理分析師做出積極貢獻。你們知道,我希望我被邀請到這裏,不是作為一個宗教老師,甚至不是作為一個基督徒,而是作為一個在有限領域內有著豐富經驗的人,一個心係人類成長、生活和成就等問題的人。你們的主席說,我比世上任何人都更了解兒童行為。這是他從某本書的封底看到的!你們希望我不僅僅是了解表麵現象,或不僅了解整個人格結構之上的行為。這裏出現了“實現”一詞。有些人研究兒童行為,卻忽略了無意識動機和行為與人的內在衝突的關係,因此完全脫離了任何宗教——我想這才是你們主席想表達的意思,我是一個對人在家庭和社會環境中的發展感興趣的人。
我從小便是衛理公會教徒的一員,但我恰恰是在教堂宗教實踐之外成長起來的——真是幸運,我的宗教教育允許我擁有外界的成長經驗。我知道在座的各位都很開明,對你們來說,宗教並不意味著每個星期天都會去教堂。在我看來,通常所說的宗教是從人性中產生的,而有些人認為人性是從野蠻中被人性之外的天啟拯救出來的。
一旦我們決定看看精神分析是否能對宗教教學甚至宗教實踐做出積極貢獻,就會有很多具有重大意義的事情值得我們一起討論。在這個近距離、客觀觀察的時代,你還需要奇跡嗎?你需要沉迷於有關來世的想法嗎?你有必要把神話列為思想的二等公民嗎?你是否需要繼續通過灌輸道德觀念來剝奪兒童、青少年或成年人天性中的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