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的前半生

六 結?婚

當王公大臣們奉了太妃們之命,向我提出我已經到了“大婚”年齡的時候,如果說我對這件事還有點興趣的話,那是因為結婚是個成人的標誌,經過這道手續,別人就不能把我像個孩子似的管束了。

對這類事情最操心的是老太太們。民國十年年初,即我剛過了十五周歲的時候,太妃們把我父親找去商議了幾次,接著,召集了十位王公,討論這件事。從議婚到成婚,經曆了將近兩年的時間。在這中間,由於莊和太妃和我母親的先後去世,師傅們因時局不寧諫勸從緩,特別是發生了情形頗為複雜的爭執,婚事曾有過幾起幾落,不能定案。

這時莊和太妃剛去世,榮惠太妃沒什麽主見,剩下的兩個太妃,對未來“皇後”人選,發生了爭執,都想找一個跟自己親近些的當皇後。這不單是由於老太太的偏愛,而是由於和將來的地位大有關係。敬懿太妃原是同治妃,她總忘不了慈禧在遺囑上把我定為承繼同治、兼祧光緒的這句話。隆裕太後在世時滿不睬這一套,不但沒有因為這句話而對同治的妃有什麽尊重的表示,反而把同治的妃打入了冷宮。隆裕死後,雖然太妃被我一律以皇額娘相稱,但袁世凱又來幹涉“內政”,指定端康主持宮中一切事務,因此敬懿依然不能因“正宗”而受到重視。她的素誌未償,對端康很不服氣。所以在議婚過程中,這兩個太妃各自提出了自己中意的候選人,互不相讓。

最有趣的是我的兩位叔父,就像從前一個強調海軍,一個強調陸軍,在攝政王麵前各不相讓的情形一樣,也各為一位太妃奔走。“海軍”主張選端恭的女兒,“陸軍”主張選榮源的女兒。為了做好這個媒,前清的這兩位統帥連日仆仆風塵於京津道上,匆匆忙忙出入於永和宮和太極殿。

究竟選誰,當然要“皇帝”說話,“欽定”一下。同治和光緒時代的辦法,是叫候選的姑娘們站成一排,由未來的新郎當麵挑揀,挑中了的當麵做出個記號來—我聽到的有兩個說法,一說是遞玉如意給中意的姑娘,一說是把一個荷包係在姑娘的扣子上。到我的時代,經過王公大臣們的商議,認為把人家閨女擺成一排挑來挑去,不大妥當,於是改為挑照片的辦法:我看著誰好,就用鉛筆在照片上做個記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