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莊士敦入宮以來,我在王公大臣們的眼裏逐漸成了最不好應付的皇帝。到了我結婚前後這段時間,我的幻想和舉動,越發叫他們覺得離奇,因而驚恐不安。我今天傳內務府,叫把三萬元一粒的鑽石買進來,明天又申斥內務府不會過日子,隻會貪汙浪費。我上午召見大臣,命他們去清查古玩字畫當天回奏,下午又叫預備車輛去遊香山。我對例行的儀注表示了厭倦,甚至連金頂黃轎也不愛乘坐。為了騎自行車方便,我把祖先在幾百年間沒有感到不方便的宮門門檻,叫人統統鋸掉。我可以為了一件小事,怪罪太監對我不忠,隨意叫敬事房笞打他們,撤換他們。王公大臣們的神經最受不了的,是我一會想勵精圖治,要整頓宮廷內部,要清查財務,一會我又揚言要離開紫禁城,出洋留學。王公大臣們被我鬧得整天心驚肉跳,辮子都急成白的了。
我的出洋問題,有些王公大臣考慮得比我還早,這本來是他們給我請外國師傅的動機之一。我結婚後接到不少遺老的奏折、條陳,都提到過這個主張。但到我親自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幾乎所有的人都表示了反對。在各種反對者的理由中,最常聽說的是這一條:
“隻要皇上一出了紫禁城,就等於放棄了民國的優待。既然民國沒有取消優待條件,為什麽自己偏要先放棄它呢?”
無論是對出洋表示同情的,還是根本反對的,無論是對“恢複祖業”已經感到絕望的,還是仍不死心的,都舍不得這個優待條件。盡管優待條件中規定的“四百萬歲費”變成了口惠而實不至的空話,但是還有“帝王尊號仍存不廢”這一條。隻要我留在紫禁城,保住這個小朝廷,對恢複祖業未絕望的人固然很重要,對於已絕望的人也還可以保留飯碗和既得的地位,這種地位的價值不說死後的恤典,單看看給人點主、寫墓誌銘的那些生榮也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