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沒有別的事;我們上床睡覺了。到了次日,事情紛至遝來。迪恩和我下午到丹佛市區去做些雜事,去旅行社打聽有沒有到紐約的便車。之後回家的路上,我們去弗蘭吉那裏。來到百老匯路上,忽然迪恩拐進了一家賣運動用品的商店,從櫃台上拿起了一顆壘球,旁若無人的在手掌中顛上顛下,走出了店門。誰也沒有注意到;原本誰也不會注意到這種事情。何況那天下午很熱,人們昏昏欲睡。我們一邊走路,一邊接球玩。“我們明天肯定可以找得到旅行社的便車。”
一位女友給了我一瓶老爺爺牌威士忌,誇特裝的大瓶。在弗蘭吉家裏,我們開懷暢飲。弗蘭吉屋後玉米地裏的那頭,有個長相漂亮的小姑娘。迪恩自從來了這裏,一直在想方設法認識她。麻煩就出在這裏。他不停的向她的窗子扔小石子,令她感到害怕。我們在四處是玩具和狗的、亂七八糟的起居室裏喝著波旁威士忌,說一些無聊的話,迪恩每過一小會兒就從廚房後溜出去,走到玉米地那頭,去扔小石子以及吹口哨。珍妮特有時候出來看看。迪恩忽然臉色煞白的回屋裏。“出事了,夥計。那女孩的媽媽拿著一杆獵槍在追我,還找了一群中學生,堵在路上準備揍我。”
“怎麽會有這種事呢?他們在哪兒?”
“玉米地的那頭,夥計。”迪恩醉醺醺的,一副不在乎的樣子。我們一起出去,借著月光穿行過玉米地。我看見一群人站在黑漆漆的土路上。
“他們過來了!”我聽見對方的聲音。
“等一等。”我說。“請問剛才發生了什麽?”
姑娘的母親藏在後麵,手臂裏架著一杆大口徑的獵槍。“你那個該死的朋友來騷擾我們,我們已經忍不了了。我不是那種喜歡求助於法律的人。如果他還往這邊來,我就開槍,往死裏打。”那群中學生攥緊了拳,聚在一塊兒。我也醉醺醺的,毫不在意,不過我對他們說些好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