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差不多每天都和你意見相反的人在談話嗎?你在家中,或是辦公室,或是市場上,總在設法使人讚同你的意見嗎?你的方法要不要改善改善?一個辯論家,如果和聽眾爭辯起來,決不會改變聽眾的心情,反使他們更加倔強起來,這是顯而易見的事。無論雙方的意見發生怎樣嚴重的衝突而不能接近,說話的人多少都可以找出一些相同點來互相討論。林肯說:“不論人們如何仇視我,隻要他們肯給我一個略說幾句的機會,我就可以把他說服了。”
我們常常感到,不去花費什麽感情,或是遭遇到什麽阻力,就把原來的意見改變了。但是如果有人明白指出我們的錯誤,我們立刻就對這指出發生反感,而且還使自己的心意更堅決呢。如果有誰要打消那種信念,就會十分堅決地以全力來保護它。當然,那不是因為意見的本身值得保護,實在是因自尊心受到了壓迫的緣故。
在任何事情上,“我”這一個詞是十分重要的,比如:我的國家、我的上帝、我的信仰、我的狗、我的家,都是我們視為最尊貴的,我們不但不喜歡人家指責我們的錯誤,就是說我們一聲不大好,也會對之產生反感,任何人都喜歡堅持相信自己已經相信的事物,而不希望別人加以反對。凡是有人對我的相信表示反對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找尋許多的方法、許多的理由來爭辯。所以,你在說話的時候,如果一開始就說:我要證明這個,我要證明那個,絕非聰明的辦法,因為你的聽眾一定將因此認為你在對他們做近於挑戰的訓話了,他們將自信地說:我們瞧你的!和你站在敵對的立場了,假使你一開始就著重講些和你的聽眾意見相同的事情,然後再提出聽眾所樂於解答的問題,那就便利多了。你可以做得好像在和聽眾共同探討問題的答案。然後再把你觀察得十分透徹的事實提出來,引導聽眾在不知不覺中接受你的結論,並對你有了十分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