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高情商說話,就讓人喜歡

自己說自己錯,比別人說要好得多

我住在環島邊,屋子附近有條街,是條單行道。我每天早晨騎摩托車上班,如果能取道這條街,可以省去繞環島走上幹線再轉一個彎。有時早晨這條街人車較少,我便朝著反方向駛去。

有一天卻在那條街口遇上了交通警察。他好像為了顯示他的權威,於是打個手勢叫我停下來,責問我:“這是條單行道,難道你不知道?那麽大的牌子立在街頭上。”

“是的,我知道,不過現在有點急事,從這條街出來要快得多了。而且,早晨車子少,我想不會有什麽妨礙。”我客氣地回答他。

“你想不會?交通規則不管你怎樣想,萬一你撞上了十輪大卡車呢?現在我且原諒你一次。下回再碰到的話,你帶著錢去把執照取回來。”

我謙遜地答應遵守他的命令。

可是有一天要趕去上班,於是又騎進那條單行道,心想不會那麽湊巧碰上交通警察。可是,偏偏那麽巧,剛出了那條街,碰上了,而且是上次碰上的那一位。

我知道這次騎虎難下,所以沒等警察開口,我先發製人,我說:“警察先生,你這次又抓到我,我承認錯,無可分辯,你上次警告過我,違反規則就受罰。”

那位警察用溫和的語氣說:“哦,早晨街上車子少,貪圖個方便。”

“當然方便,但是這是違反交通規則的。”我說。

“早晨車子少,還不致發生意外。”警官笑了笑說。

“不,也許會撞上行人。”我又說。

“哦!你太認真了。這樣吧,早晨7點半以前倒無所謂,我還沒上班,不要被我碰上就行了。”

交通警察也跟一般人一樣有人情味,得到些高貴感,他的自尊心得以展現,於是大度地饒恕了我。但是如果我要為自己辯護——好了,你會辯得過一個警察執行公務嗎?

不和他爭辯,承認他完全是對的。我們自己說自己錯,豈不比由他人口裏說出我們的錯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