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說,售價絕不可少於650元。”
對方當然也可以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說:“我丈夫交待了,價錢要是高於550元就不要了。”
當然,交易要是能成交,總有一方甚至雙方都會將那位虛構的主事人拋置腦後的。買賣雙方可能就這樣一直以隱身的主事人做幌子,把談判繼續進行下去。
但在運用這個策略時也得提防一個事實,即這畢竟是談判,最後總得見真話。搞不好把對方惹急了,他會說,"既然你什麽都做不了主,那就叫主事人出來談好了。我不能老和一個傀儡糾纏不清!"隻有當你處於極強的談判地位,即他急需要和你做成生意,或即使談判鬧僵了,你也不在乎,也就是你無需和他做成生意時,才可如此和他戲耍。
一般來說,當對方問價而你不知該如何回答,或缺乏足夠自信,態度不敢過於強硬時,都不妨用這個辦法搪塞一陣。
買賣舊家具(比如說洗衣機之類),通常都用不著請人代辦。但是隻要這個辦法的確有利於取得較好效果,在談判中就值得一試。
經理們幾乎總是拿老板作擋箭牌:“我要是把價錢再降,老板非叫我走人不可!”
或者稍為變個說法:“同意這些條款,是違反公司方針的。”
賣房子或賣家具需要取得先生(或太太)的同意,乃是人之常情,因此在賣這些東西時,用他(或她)作擋箭牌最順理成章。
當你看出對手流露遲疑的神情時,抬出個虛構的主事人最能增強要價的信心。
這個策略可以用於:
(1)支持自己對對手產品質量的要求(使你盡可大膽去吹毛求疵)。
(2)要求對方在交易中,必須包括無償提供某些零配件,如果他不同意,你就有了打退堂鼓的借口,或是改而要求他在價錢上打點折扣以作補償。
(3)堅持讓對方必須為其所提供產品處於良好工作狀態提出證明,這可為要求折扣埋下伏筆。若是對方提不出必要的證明,你可以說,萬一出了紕漏,為了維持其正常運轉,“花多少錢先不說,光花去的時間和精力就叫人受不了”。如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