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農村有個老太太去世了,親屬們一起商量後事。老太太生前囑咐要土葬,但是現在土葬已經不合時宜了,於是大家七嘴八舌,發表個人看法。老太太的孫子說:“這樣吧,老太太死都死了。現在屍體放在家裏,人來人往的,總不是個事,我看燒掉最好,省錢省事!”這番話聽得大家十分惱火,恨不得上去打他一巴掌。
這時候,另外一個孫子上來說:“奶奶走了我很難過。現在遺體放在屋子裏得趕緊料理才行。奶奶生前有土葬的願望,可土葬現在已經不行了,我看還是趕緊火化好。作為晚輩,說話有不周的地方還請大家原諒。大主意還是伯伯嬸嬸拿!”這番話聽得大家舒舒服服,伯伯嬸嬸也趕緊拿了個主意,把老太太火化了。
本來老人去世是一件悲痛的事,可是第一個孫子上來就什麽“死了”、“埋掉”、“燒掉”、“屍體”這種難聽的字眼,最後還來了個“省錢省事”,顯得不合時宜,冷酷無情;而第二個孫子上來則情真意切,在情在理,很有分寸,自然讓人聽了舒服。
如果周圍全都是自己熟悉的朋友,那麽說話就可以推心置腹,天南海北,無所不談,甚至說出一些過頭的話來也無傷大雅;但是如果在場的都是交往不深的人,就要收斂一下,不可肆意妄為,做事情也要公事公辦,不要不分對象亂套近乎。
同樣,說的話要貼合場合。在輕鬆的場合言語就要輕鬆,在熱烈的場合言語就要熱烈,在清冷的場合言語就要清冷,在喜慶的場合言語就要喜慶,在悲哀的場合語言就要悲哀。“在什麽山唱什麽歌”,不看場合,隨心所欲,信口開河,想到什麽說什麽,這是愚人的拙劣表現。
適時說話,人們才會樂於聽取。在不同場合,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說還是不說,以及用什麽方式說,“言而當,智也;默而當,亦智也”。正所謂“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禮儀規範對言語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言語都應該“矜莊以蒞之,端誠以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