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每個人都有不順心的時候,隻是表達方式和生氣的頻率不同罷了。有的人會忍而不發,而有的人則喜歡盡情地發泄;有的人隻是偶爾生氣,而有的人則每天都會怒氣衝衝。然而,沒有人會主動去選擇生氣。
生氣是基於我們神經係統的一種本能反應。夫妻之間,朋友之間,甚至是陌生人之間都有可能對彼此產生不滿,從而心生怒氣。而過度的憤怒會對一個人產生巨大的負麵影響。所以,在不滿還沒有爆發之前,請把你的不滿說出來,越早越好,而不要讓憤怒之火把自己燒得遍體鱗傷。
憤怒就其本身的特性來說是短暫的。它就像拍打沙灘的波浪一樣,來得快,去得也快。對大多數人來說,5到10分鍾之後,火氣就下去了。但對某些人而言,憤怒會揮之不去,並有可能愈演愈烈。每個人都希望能快樂幸福、心境平和,但憤怒的潮水會將這一切淹沒。
有一次,一個叫鮑比的男人找到心理專家金特裏。鮑比說在剛剛過去的周末,他和女朋友之間發生了一件事,其實也不算什麽大事。他們本來為這個周末做了一些計劃,但她突然之間就更改了計劃,並且事先沒有告訴自己,這讓鮑比很不高興。
心理專家金特裏問:“如果我們把生氣的程度分為10個等級,在你聽說她改變主意的時候,你到底有多不高興呢?”
鮑比說:“我覺得應該有4級。”
金特裏說:“如果是4級,那你就不是不高興,而是生氣,或者說是憤怒。我把4到6級稱為憤怒,而1到3級才是不高興。那麽,你有沒有告訴你的女朋友你很生氣?”
“沒有,我隻是把我的怒火埋在心裏了,一直以來我都是這樣。然後我們就一起出去吃飯,可是等了好長時間飯菜也沒有上來,而在這期間,我心裏的火氣越來越大,我想那時候我的憤怒應該有6或者7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