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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三分留七分,言多必有失

孟子說:“不得其人而言,謂之失言。”

有這樣一個小故事:

戰國時期流行清談,貴族們尤其喜歡品評人物。

有人問宰相蘇秦:你覺得某某人怎樣?蘇秦正要開口評論,卻停下來看了看這個人,然後對他說:“你這個人喜歡傳閑話,還是不告訴你為好。”

其實,蘇秦位高權重,並不怕這個人傳閑話,他這樣說或許還有告誡的意思,否則,連這句話都不必說,隻回答“今天天氣……”就夠了。

對方不是可以盡言的人,你說三分話,已不為少。其他的不是不可說,而是不必說,不該說。俗語說“逢人隻說三分話”,還有七分話,不必對人說出。你也許以為大丈夫光明磊落,何必隻說三分話呢?你一定認為他們是狡猾,是不誠實,而那些老於世故者,卻以為說話須看對方是什麽人。

有時你隻說三分話,正是你的服務道德。做保密工作的自不必說;做醫生的人,普通的病人,或者可以對人提及,對於患花柳病的病人,你是絕對不該對人提及,這是醫生的服務道德;做人事工作的人,掌握工作單位所有人的檔案,某某何時升遷,何時受處分,自然了如指掌,但是決不可隨便透露,如果口風不嚴,就可能授人以柄,陷入麻煩;做銀行業務的人,業務大概情形,或者可以對人提及,對於存款人的姓名,你是絕對不該對人提及,這是銀行人員的服務道德,依此類推,隻說三分話的例子還多著呢。

說話本來有三種限製,一是人,二是時,三是地。非其人不必說;非其時,雖得其人,也不必說;得其人,得其時,而非其地,仍是不必說!非其人,你說三分真話,已是太多;得其人,而非其時,你說三分話,是給他一個暗示,看看他的反應;得其人,得其時,而非其地,你說三分話,正是為了引起他的注意,如有必要,不妨擇地做長談,這叫作通達世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