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238年,宋慈到福建劍州擔任通判,在知府下掌管糧運、家田、水利和訴訟等事項。
有一天,子夜時分,城外突然大火衝天,宋慈連忙帶著衙役來到了現場。看到了一家與鄰人相連的茅草屋,正熊熊地燃燒著,又見數人從火光中抬出一具燒焦的屍體。
“大家誰知起火的原因啊?”宋慈問百姓。
“應該不是故意的,失火。”有人答道。
“這被燒焦的是怎樣一個人?”宋慈又問。
“是個泥匠。他家很窮的,半個月前,老婆和孩子都被餓死了。起火原因,可能是泥匠感覺沒活路了,自尋短見吧?”一位老人答道。
宋慈隨即就讓一起來的人員,進行驗屍。驗屍人員撬開焦屍的嘴巴,宋慈靠近仔細觀察,奇怪了,發現死者的口、鼻、咽喉部位沒有一點灰塵,便問抬屍體的鄉民:“你們抬出來前,屍體倒向何處?”
鄉民答道:“屍體就在門邊,頭向裏,腳朝外。”
宋慈撚了撚胡須,全明白了,他告訴眾鄉民說:“泥匠不是失火燒死的,也不是自尋短見的,而是被人謀殺的。起火原因,一定是凶犯為了焚屍滅跡,毀滅罪證。”鄉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能理解。但是,後來經過進一步的調查,證實了宋慈的推斷是正確的。
你知道聰明的宋慈是怎樣推斷出來的嗎?
參考答案
宋慈這是根據多年當法官的經驗和現場調查得出的結果。
第一個推斷:當他發現死者口、鼻、咽喉部位沒有灰塵時,馬上做出了推斷:如果活人被火燒,必定狂呼亂叫。就是自己放火,人的本能也要呼吸,那麽口、鼻、咽喉部位必會嗆入灰塵;可是這具焦屍的上述部位沒有一點灰塵,由此可知一定是先被人殺死後焚屍滅跡。
第二個推斷:根據鄉民描述的屍體倒向情況,做出了推斷:如果活人被火燒,肯定會向外奔跑,死的時候必然是頭向外,腳朝內才符合常理,但這具屍體的位置卻是頭向裏,腳朝外,正好與常理相反。這就可知死者是被人殺死後推入火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