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治理好天下,就必須有一批能幹的賢人誌士,劉秀非常懂得這個道理。劉秀在他創業的過程中,對於禮賢下士始終予以高度的重視。不過,由於每個人價值取向的不同,所以對才能和德行的具體要求,或是對賢的具體理解還是存在著一定差異的。
光武帝對賢士的政策,也就是處理群士關係的原則,如果簡單一點來說的話,可以用兩句話來概括:“擢賢良於眾愚之中,崇禮義於交爭之世。”光武帝“側席幽人,求之若不及”。若肯為己用,則高官厚祿,待之終身,延及後世。但如執意居隱,光武帝也不過分追究,必逼之死地而後快。從這個方麵來說,光武帝遠勝曆史上若幹殺戮對立的士大夫的開國群主多矣。
劉秀在建武元年(公元25),也就是說才當上皇帝不久,便請來了一個叫卓茂的七十多歲的老頭兒,拜官封侯。卓茂是怎樣的一位賢人,能讓一國的皇帝劉秀如此對待。卓茂,字子康,南陽宛(今河南南陽)人,卓越出身於官宦家庭,曾就學長安,事博士江翁,學習《詩》《禮》及曆算,“究極師法,稱為通儒”。因他生性寬仁恭愛,恬**樂道,雅實不為華貌,初任丞相府史,就被丞相孔光稱為長者。
卓茂一次駕車外出,有一個人攔卓茂對他講駕車的馬是他丟失的。卓茂有此奇怪就問:“子亡馬幾何時?”你的馬丟了多長時間?對方答說:“月餘日矣。"一個多月。卓茂養這匹馬已經數年,因此他知道那個人把馬認錯了,但並沒有因為這樣而作分辯,默默把馬給了那人,自己挽車而去,隻是在走之前回過頭來說:“若非公馬,幸至丞相府歸我。”如果不是您的馬,希望到丞相府把馬還我。時間過了不久,那人找回了所丟失的馬,於是到丞相府還馬認錯,“叩頭謝之”。
後來,卓茂因為儒術造非常高深遷升,官至密縣(今屬河南)縣令。“勞心諄諄,視人如子,舉善而教,口無惡言,吏人親愛。”在任縣令其間曾有人控告部亭長收其米肉,如果事實真的如此,那麽部亭長就犯了受賄罪。然而經他仔細了解情況,耐心開導,終於使上告者澄清了認識,這樣就使亭長洗刷了贓名,還以清白。正所謂“人納其訓,吏懷其恩”。卓茂剛到任時,人們對他的一套做法不理解,笑其無能。不想數年後,“教化大行,道不拾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