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著名帝王劉秀傳

整頓吏治

光武帝劉秀為了使施政的命令能在民間得到完全的施行,讓老百姓得到休養生息。他親自考察地方主要官員,選用最有能力的人擔任獨當方麵的要職,充分發揮他們的才幹。這種任用能者以改良吏治,在當時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

當時劉秀任用為官的人才,可分作兩種主要類型:循吏和酷吏。

大量任用良吏、循吏,把他們委任到各地重要行政崗位上來,使當時社會風氣,官場風氣產生一個根本的改變,這是劉秀任用他們的原因。

光武帝建東漢時,雖然腐朽暴虐的新莽政權已經摧垮,但是這隻僅限於中央一級。在王莽統治的這些年裏,由於他篡政的需要和吏治的腐敗,曾經利用了大批貪官汙吏。王莽逆天下行事的所謂各項“改製”,也造成了大量的冤獄和成批的酷吏。

新莽始建國三年(公元11),曾任命“七公六卿”皆兼稱將軍,然後用他們鎮守各地名都大市,又派出“繡衣執法”五十五人,到各州郡,去監督當地的情況,實則成為“擾亂州郡”的罪魁禍首,他們乘這個機會到地方大聚錢財,“貨賂為市,侵漁百姓”,過了幾年,到天鳳二年(公元15),地方吏治變得比以前更加敗壞,“貪殘日甚”,那些“繡衣執法”,“在郡國者並每乘權勢”,地方官們“不暇省獄”,冤案大興,而“冠蓋相望,交錯道路”者盡為“賦斂”之貪殘官吏,“遞相賕賂,白黑紛然”,清濁不分。

王莽統治之末,因為製度之煩碎,“課計不可理”,官吏得不到俸祿,因為這個原因更鼓勵了郡縣官吏各“因官職為奸,受取賄賂,以自供給”。這樣社會上形成了整整一批貪官和酷吏,他們勾結在一起狼狽為奸,正如隗囂在反莽起兵告郡國檄中所說的:那些上下官吏們,“剝削百姓,厚自奉養,苞苴流行,財入公輔,上下貪賄,莫相檢考”。人民在“法禁煩苛”的情況下“不得舉手”“力作所得,不足以給貢稅”,而“閉門自守”,卻又常常坐鄰伍連坐之罪,說不定哪一天橫禍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