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秀本人在生活方麵非常節儉,不但如此,對治理國家方麵也同樣如此。當然,這同劉秀的生活經曆“長於民間,頗達情偽,見稼穡艱難,百姓病害”有直接關係的。
史載,劉秀“身衣大練,色無重彩,耳不聽鄭衛之音,手不持珠玉之玩”。所謂“大練”,指的是一種粗帛;“鄭衛之音”本是春秋戰國時鄭、衛兩國的俗樂,後被附會、演化,通指****的歌樂。這就是說,劉秀衣著樸素,生活檢點。建武十三年(公元37)正月,劉秀下詔,嚴禁“郡國獻異味”。在這以前朝廷就曾敕令郡國,不讓敬獻“異味”,即地方特產珍奇美味。可是地方官員都把這看成是巴結朝廷的大好機會,所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依然照獻不誤。其結果嚴重勞民傷財,造成巨大浪費。劉秀因此詔令嚴禁,無非是要節省民力。
就在這年,外國貢獻來日行千裏的名馬,還有價值百金的寶劍。劉秀認為這些好東西應該讓它們物盡其用,故而下令“馬駕鼓車,劍賜騎士”。這一年,還由益州傳送來公孫述的瞽師、郊廟樂器、葆車、輿輦,如此東漢朝廷的“法物(大駕鹵簿儀式)始備”。一個政權建立之後,不刻意追求排場,不過分講究形式,在當時的封建社會是難能可貴的,值得肯定。史稱:“時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書調役,務從簡寡,至乃十存一焉。”像這樣簡寡治政,在曆史上的君王中實不多見。當時劉秀賜予方國的手跡,“皆一劄十行,細書成文”,從這樣的一件小事中,都體現出節儉的精神,以小見大,不難想象劉秀的節儉程度。
劉秀的恭從儉約,更集中反映在他力主薄葬的言行上。建武七年(公元31)正月,劉秀頒布詔令說:“世以厚葬為德,薄終為鄙,至於富者奢僭,貧者單財,法令不能禁,禮義不能止,倉卒乃知其咎。其布告天下,令知忠臣、孝子、慈兄、梯弟薄葬送終之義。”大意是講,世俗重厚葬輕薄葬,造成富人奢侈僭越,窮人財產銳減,法令、禮義都不能禁止,隻有喪亂之世那些厚葬的墳墓被發掘時才知道厚葬的弊病;現布告天下,讓大家明白薄葬的意義,從而實行薄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