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對功臣優崇的政策,光武一朝的功臣戰將,基本上都能“保其福祿,終無誅遣者”。光武帝對諸功臣貴戚在建國後的要求可以概括為八個字——交權,下放,倡廉,習儒。
鼓勵功臣交權,“吏事責三公,功臣並不用”,這是與光武帝在厚待他們同時進行的一項國策。在建武二年劉秀發了一張詔文,內容是分封各功臣"皆為列侯,大國四縣,餘各有差"。但詔文所寫的內容卻十分值得深思。開頭竟有這樣幾句:“人情得足,苦於放縱,快須臾之欲,忘慎罰之義。”
後麵也多為雙關語:惟諸業遠功大,誠欲傳於無窮,宜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戰戰栗栗,日慎一日。
其顯效未酬,名籍未立者,大鴻臚趣上,朕將差而錄之”。
這紙有趣的詔文,形為重賞封功,卻又深有警戒之意。這正符合光武駕馭功臣之道:既給予優厚待遇、尊崇的地位,卻又不願意他們握有實權。表現在詔文裏,便有兩層含義:一方麵封賞;另一方麵警告他們不要得意忘形。此詔引起了一位名叫丁恭的博士的異議,他上書說:“古帝王封諸侯不過百裏,故利以建侯,取法於雷,強幹弱枝,所以為治也。今封諸侯四縣,不合法製”。這位博士大概沒有弄懂光武帝的本意,所以反而遭到了一頓揶諭。光武帝說,“古之亡國,皆以無道,未嚐聞功臣地多而滅亡者”,隨即遣謁者授予功臣們印綬,但在策文中卻仍含有鑒戒之意。策文曰:
在上不驕,高而不危;製節謹度,滿而不溢。敬之戒之,傳爾子孫,長為漢藩。
“高而不危,滿而不溢,長為漢藩”,是這篇詔文的中心思想。根據光武帝的這一思想,他製定了一係列鼓勵功臣交權的政策:
首先,讓功臣主動交權。“吏事責三公,功臣並不用”,其實這句話並不是完全絕對的。光武帝一朝,大部分功臣不用來執掌朝政,但也有少數例外。這例外的是高密侯鄧禹、固始侯李通和膠東侯賈複三人。除此三個功臣能得以參與國事外,其他的功臣均以各種辦法或提前退休,或遣至地方任職,調離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