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爾哈赤從為父、祖報仇日起兵到建立後金政權,總共用了三十三年,這三十三年努爾哈赤大小爭戰無數,但總算是走過來了。不但如此,努爾哈赤還在要處理好女真族內部的各種關係,更為重要的是要處理好對待明朝的關係。可以說建州與明朝是臣屬關係,努爾哈赤對明朝稱臣朝項,用來表示忠順明朝,但同時又暗中發展勢力,準備與明朝抗衡。
萬曆十一年(1583),努爾哈赤父祖被明軍誤殺,他在表麵上遷怒於尼堪外蘭“害我祖、父者,尼堪外蘭所構也”,內心裏雖埋藏著仇恨明朝的怒火,卻接受明廷封指揮使職,而對明朝佯示忠誠。
萬曆十七年(1589),努爾哈赤雖統一建州本部,但他仍表示“忠於大明,心若金石”。並斬劄河部頭人克五十以獻。據《東夷考略》載:
有住牧木劄河部夷克五十等,掠柴河堡,射追騎,殺指揮劉斧,走建州。宣諭奴酋。即斬克五十以獻,乞升賞。
努爾哈赤斬獻克五十,以表示忠於明廷。明廷以努爾哈赤進歸漢人,斬獻叛夷,父祖殉忠,晉升他為都督僉事。關於明廷與建州的微妙關係,《明神宗實錄》中記載:
惟建州奴酋者勢最強,能製東夷。其在建州,則今日之王台也。既屢送回被擄漢人,且及牛畜,又斬犯順夷酋克五十獻其級,而慕都督之號益切,則內向城矣!及查其祖、父,又以征逆酋阿台為我兵向導,並死於兵火。是奴兒哈赤者,蓋世有其勞,又非小夷特起而名不正者也。查得《大明會典》內一款,建州、毛憐三大衛夷人,如有送回搶擄男婦者,隻許給賞,不願賞,量升天命通寶
千百戶、指揮,存留都督名邑,以待能殺犯順夷首,及執縛為惡夷人與報事、引路、殺賊有功者。此盟府立典,用以信外夷而安封疆者也。若錄奴酋父、祖死事之功,即當與之都督亦不為過,而獻斬逆酋之級,則又與明例合矣。秦入,上從其請,準與都督僉事。此奴賊受我殊總之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