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著名帝王努爾哈赤傳

第七章 激戰薩爾滸 伐木之爭

自萬曆四十四年(1616)努爾哈赤舉行稱汗大典,建立後金政權以後,後金政權和明朝之間的關係開始發生變化,努爾哈赤和明朝之間再也不是臣屬關係,雙方的關係變為平等的兩個國與國之間的關係。

這樣一來,努爾哈赤對明朝的政策也就要相應地改變,取消過去長期以來以夷酋事君恭聽“大皇帝”驅策的效忠帝君的政策,不再畢恭畢敬,悉聽裁處,改為平等的兩個國家之間的政策,遇事據理爭辯,維護本國利益,決不屈服。這個改變是順理成章的,但也是根本性的,真要做到也不容易。就在稱汗大典舉行以後的第五個月,努爾哈赤與明朝政府之間便因采伐木材之事,鬧了一場震驚朝廷的糾紛。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天命元年(1616)六月,明朝清河遊擊馮有功遣人出邊,進入建州地區,采伐木材,努爾哈赤派兵劫殺,雙方為此發生爭執。

這件事情,雙方的敘述不盡相同,有的地方還相差太遠。先看看明朝方麵的記述:

(萬曆四十四年十二月辛亥)敕遼東巡按禦史提問清河遊擊馮有功,責其啟邊釁之罪也。初清河與奴酋鄰,以金石台為界,舊禁不許漢人出境。有功以協營采木孤山堡,葺軍丁房,遂私縱軍民出金石台,采運木植,奴酋瞰之,邀殺四十餘人。遼東督撫移文詰責之,奴酋悔罪認罰,獻生事部夷十人,梟斬漢境上。至是,督撫諸臣以奴酋陽順陰逆,為禍方深,但有功營利後釁,當正其罪,上是之。

這個敘述過於簡略,另一部文獻講得多一些,且附載了巡按參刻馮有功的奏疏,現錄於下。《明神宗實錄》內閣文庫本卷四十四載:

先是清河遊擊馮有功遣軍出邊,深入夷地,采取木植,為奴賊鄙夷所覺,先伏賊眾三百餘人於林莽,以十餘賊要挾財物,我眾不與之,群賊齊出,將軍丁及同行商民五十餘人殺傷殆盡,有張通者得脫走入報。巡撫李維翰檄令奴酋速獻生事部夷正法,奴賊遵諭,縛獻生事部夷打喇漢等十名,及罰處牛馬,悔罪罰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