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爾哈赤實行“各守舊業”的製度,那麽什麽是“各守舊業”呢?它的好處又有那些呢?“各守舊業”指的就是各種行業,讓它們以前怎樣做,現在也怎樣做。
努爾哈赤把“各守舊業”作為對遼東漢人實行的重要政策,多次對遼民宣布。最早的一次是天命六年(1621)四月初一日,即攻下遼陽後
的第七天,在諭勸海州、複州、金州民歸降時,正式提出來的。他下達汗諭說:
攻取遼東城時,吾之兵士,死者亦多。如斯死戰獲得遼東城之人,尚且不殺而養之,各守舊業……多肆殺戮,能得幾何,瞬時亦盡矣。若養而不殺,爾等皆各出其力,經商行賈,美好水果,各種良物,隨其所產,此乃長遠之利矣。
過了一個多月,五月初五日,據報遼東地方民人,皆已剃發歸順,唯鎮江之人拒不剃發,且殺我使臣,努爾哈赤遣烏爾古岱、李永芳兩位副將。詩書勸諭其民歸降說:不會因爾等殺我一人之故,而殺爾等眾民、棄爾土地及口糧。前日煉銀地方之人拒不剃發,聞聽我兵前往,登山逃走,軍士追至,殺其少數。為此,我亦因我屬民減少而深以為憾,遂將其餘眾,悉加豢養,皆令剃發,各歸其家,各操舊業。
天命八年(1623)六月十五日,努爾哈赤降書,重申“各守舊業”政策,諭告青苔峪、岫岩的漢人說:
其蓋州、耀州、析木域、甜水站等地之人,因無叛逃之心,勤於耕作,莊稼茂盛矣。故無事之地,其人之田舍,皆不更動,使之安居樂業。各處之人,凡如此勤於耕作,不懷叛逃之心者,皆不動其田舍。
努爾哈赤還命督堂等官將“各守舊業”政策向漢人宣布講述。天命七年(1622)二月二十八日,督堂致書愛塔副將,讓其轉諭一度從遼東逃走現又回來的漢人說:“克遼東時,渡河而去之人一返還,即使爾所住之房、所耕之田、所食之糧,皆成俘獲矣。若欲複得,為何不攜財帛叩見督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