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著名帝王唐明皇傳

體恤民情重農業

武周、中宗、睿宗時期,選任官員製度非常紊亂,朝廷公開賣官鬻爵。隻要能出三十萬錢者,不論人品、能力如何,都可以取得正式官職。

從此以後,商人、地主、和尚、道士、地痞流氓等,都有人當了政府官員,各機關便出現了員外、同正、試、攝、檢校等名目的官員,總數達數千人。由於官員的激增,一方麵虛耗國庫資財,同時又影響正式官員執行公務,使政治更加日趨腐敗。

至於地方官,除了京官有劣跡者,就是年老“無手筆者”,從而吏治敗壞,百姓遭殃。玄宗登基以後,決心處理遺留問題,裁汰京城閑散諸司十餘所。

開元二年(714)二月,玄宗敕令涪州刺史周利貞及裴談、張棲正、張思敬、王承本、劉暉、楊允、康肺、封珣行、張知默、衛遂忠、公孫琰、鍾思廉等十三人,皆武周時酷吏,“放歸草澤,終身勿恥”。其中,周利貞的罪行最為嚴重,應判死刑。張柬之等五大臣經兩次貶抑後,流放邊州,張柬之病死,其他四大臣被流放以後,周利貞一直窮追不舍,親自趕到流放之處,把崔玄肺等四大臣毒死或打死。

在誅滅太平公主以後十天,玄宗敕令銷毀武則天在洛陽督造的“天樞”,這個“天樞”高一百零五尺,周七十尺,八麵各寬五尺,直徑三十尺,上麵四龍立捧火球高十尺,用銅鐵五十六萬餘斤。開元二年(714)三月熔鑄銅錢,用一個多月。與此同時,還拆毀了韋後在長安造的高大石台。

減輕農民負擔。《資治通鑒》二二○卷開元八年(720)二月條載:“敕以役莫重於軍府,一為衛士,六十乃免,宜促其年限,使百姓更迭為之。”這裏所謂“促其年限”未指出減少多少年。但《新唐書·食貨誌》中載,開元二十五年(737),朝廷對成丁年齡作一次調整。從唐初二十一歲改為二十三歲。根據這次決定,農民一生可以減少兩年服役期,對農民是一件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