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著名帝王康熙傳

八歲即位

順治十七年(1660)年底,正值新年即將來臨之際,玄燁的父親順治皇帝突然染上了天花,這在宮內引起了極大震動。頓時,節日的氣氛全無,宮中剛掛上的門神、對聯、彩燈、彩帶都被撤去了,禮部奉旨宣布免去一年一度的元旦大朝慶賀禮,早已做好準備進宮參加元旦盛宴的大臣們聞訊忐忑不安。正月初四日,朝廷正式向文武大臣宣布皇帝患病,傳諭全國“毋炒豆、毋點燈、毋潑水”,下令京城內除十惡死罪外,其餘死罪及各類罪犯悉行釋放,以祈求皇帝康複。

二十四歲的順治皇帝病臥養心殿,自知危在旦夕,思慮萬千,憂心忡忡。因為膝下的幾個兒子都還年幼,究竟選擇誰來繼任?又選誰來輔佐?這對於幼帝和平而穩定的度過輔政到親政的交替時期,無疑是有決定性作用的,直接關係著清朝統治的安危。

鑒於漢族嫡長子繼位已被太祖努爾哈赤所否定,於是順治吸取了漢族皇位傳子製與滿族君主推選製的特點,憑借自己所處的至尊地位,創立了由皇帝從眾皇子中選擇繼承人的建儲製度,這一建儲製度後來成為大清王朝的定製。玄燁繼位就是這一建儲製度的首次實踐。

選定皇位繼承人,同皇子生母在皇帝心目中的地位有著十分重要的關係。順治皇帝的第一位皇後博爾濟吉特氏,是蒙古科爾沁卓禮克圖親王吳克善的女兒,孝莊文皇後的侄女。順治八年,博爾濟吉特氏被冊為皇後。博氏容貌佳麗,又極巧慧,但是她生活極其奢侈,而且嫉妒心極重,“見貌少妍者即憎惡,欲置之死”。因此,順治皇帝以秉承孝莊皇太後的“慈命”為借口,毅然廢了皇後,將博氏降為靜妃,改居側室。順治十一年(1654),順治皇帝娶孝莊的侄孫女、科爾沁貝勒卓爾濟之女為第二位皇後,第二位皇後雖“秉性淳樸”,但“又乏長才”,順治同她也很疏遠。至於玄燁的生母佟氏,也未能得到順治的寵愛。當時,最受順治寵愛的是滿洲世族內大臣董鄂碩的女兒董鄂妃。董氏十八歲嫁給順治,先後被立為賢妃、皇貴妃。董妃“雖未經後名,實後職也”。順治十七年(1660),董妃不幸早逝,順治痛不欲生,立即追封董妃為皇後,加諡“孝獻”,輟朝五日,“喪葬典禮,過從優厚”,又自撰《董妃行狀》數千言,以寄哀思。董妃隻生一子,排行第四,很得順治的寵愛,據說,順治指定董妃之子為未來的皇太子,不料董妃之子命短,僅三個月就夭折了。順治還特封他為榮親王,並按親王禮儀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