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著名帝王康熙傳

第七章 重視經濟,安民養生 鼓勵墾荒

康熙雖然是清廷第二個皇帝,實際上他麵對的許多是開國皇帝必須解決的問題。盡管順治皇帝在位十八年,但是清廷並沒有有效地實行對全國的統治,民族矛盾尖銳對立,乃至在康熙即位後的很長時間內,仍烽煙連綿,戰火不絕,致使經濟蕭條,財政匱乏。

早在順治元年(1644),清政府命令將京畿田地“分給東來睹王勳臣、兵丁人等”。滿洲貴族從此不斷大規模地圈地,二三十年後建立了許多皇莊、王莊,因之他們逐漸地轉化為封建地主,地主對佃農的壓榨激起了許多地方的佃農起義。對於這樣的民族反抗,清政府進行了大規模的軍事鎮壓,殺虐人口,搶劫民財,焚燒民舍,使人口銳減,耕地荒蕪。特別是順治二年

(1645)以後又推行“逃人法”,自順治十三年(1656)實行海禁,“不許片帆入口”。亦“嚴禁商民船隻私自出海”。順治十七年(1660)起,強令百姓“寸板不許下水,粒貨不許出疆”。這些暴政使人民四散流亡,有的“攜男挈女,千百成群”“竟無所歸”。有的“逃避於深山窮穀”“如糜鹿”。山東濱海地區不少農民“倚洪濤為險,借山島為嚳,出沒不常”。遼寧則有“寄居登州海島者甚眾”。也有流亡關外,“結草為廬,開荒度日,有的相從為盜”。不能逃亡為盜者,“則已死亡半矣”。如湖南的嶽州“骼肢盈道,蓬蒿滿城……村不見一廬舍,路不見一行人。慘目駭心,無圖可繪”。江西的贛州等地則是“廬舍俱付灰燼,人蹤杳絕,第見田園鞠為茂草,郊原盡屬丘墟……查保甲不滿千人,稽糧倉並無錢穀,城內數宅茅房,小民難以安居,官雖設而無民可治,地已荒而無力可耕”。生產破壞、人民死亡和逃散導致了財政崩潰,而軍事鎮壓和統一戰爭有增無減,軍餉短缺,弄得統治者焦頭爛額。如戶部所奏“國賦不足,民生困苦,皆由兵馬日增之故……今計天下正賦止八百七十五萬餘兩,而雲南一省需銀九百餘萬兩,竭天下之正賦不足供一省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