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執政期間,考察官吏的專門機構和專門隊伍是六科給事中和各道監察禦史,簡稱科、道官。清以前禦史曾屬禦史台,給事中曾屬門下省,所以也簡稱台省或台諫。二者都是皇帝的耳目,品級不高,職權頗重,由皇帝親自選拔。給事中掌規諫封駁,主要是對上;禦史專主糾劾百官,主要是對下。康熙年間,科、道官規諫和封駁之權越來越小;而糾劾官吏、察治奸邪的任務日益加重,如經常巡鹽、巡倉、巡視京師五城等。不過,與雍正年間六科給事中完全歸屬都察院不同,康熙年間仍沿用明製,禦史和給事中分屬於都察院和六科衙門,六科給事中至少在名義上仍保留規諫皇帝和封駁製敕之權。正如康熙皇帝所說,“上之則匡過陳善,下之則激濁揚清”。康熙皇帝對科道官采取既利用又限製的態度。他利用他們糾劾百官,稽考庶政;限製他們結黨營私,以防侵犯皇權。
限製科、道官的主要辦法是禁止風聞言事。清朝沿襲明製,原有風聞言事之例;世祖順治時予以禁止,康熙執政期間繼承了順治時的做法。所謂風聞言事,即將未經證實的情況或傳言上奏給皇帝,作為考察官吏的參考。風聞言事利弊應具體分析,若言官借機誣陷或毫不負責地以虛情上奏,顛倒是非,隻能製造混亂,與考察官吏無益,理應禁止,甚至予以處罰也是必要的。但對位高權重者的問題,一般人很難掌握全貌和內幕,即使所言完全屬實,言官為保護揭發者不受報複,也推說“風聞”,以拒絕提供資料來源。況且,科、道官的“風聞”,追與不追,信與不信,取決於皇帝。從這個意義上講,風聞言事,對於察吏,尤其是考察權貴們的劣行是可取的一種措施;對於那些貪官汙吏等邪惡勢力,也是一種威懾力量。
康熙皇帝之所以限製科、道官的權力和禁止風聞言事,其主要原因有兩個:其一,對明末科、道官員參與黨爭而危害朝政的教訓甚為重視。認為以風聞言事,伐異黨同,假公濟私的不肖之徒用以幹擾政事,且所言多舉細事,無益於檢舉大奸大貪。其二,康熙親政前期,立足於安定,政務寬平。因為粉碎鼇拜集團,財政經濟尚較困難,人民需要休養生息,皇帝自身經驗不足,一切以安穩為宜。如康熙皇帝所說,“從來與民休息,道在不擾,與其多一事,不如省一事”。基於這一指導思想,認為風聞是多餘的幹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