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奪取帝位,當上了中國的大皇帝,心中好歡喜。然而,每當他想起自己死後的皇位繼承問題,心中又浮上了一層淡淡的陰影。
大蒙古國的汗位繼承,必須通過忽裏台選舉方能生效。忽裏台最初是蒙古部落和各部聯盟的議事會,推舉首領和決定征戰等大事,帶有軍事民主製色彩。後來,蒙古東征西討,勢力不斷擴大,各種製度都在發生變化,唯有選舉大汗、決定重大軍事行動和宣布新定製度的忽裏台製度沒有發生變化。
這種忽裏台製度,保留了原始社會末期軍事民主製遺風,表麵上看去似乎講究民主,但由於大汗候選人的混亂和部分貴族把持忽裏台大權,往往在汗位交替之際造成政局動**,發生流血的爭鬥。
蒙古族向來有幼子繼承家庭財產的習俗,有關人員據此認定幼子理所當然應該繼承大汗之位,但又沒有任何人或忽裏台明確規定幼子的繼承權力。
亦有人認為長子具有繼承汗位的優先權,可成吉思汗就沒有將汗位交給他的長子術赤。
實際上,蒙古大汗的嫡子都有繼承權,甚至於庶子、兄弟亦皆享有汗位有繼承權。
蒙古族沒有像漢族那樣確立皇太子的皇儲製度,大汗平時不確定汗位繼承人,往往是到臨死時指定繼承人,甚至有時來不及指定大汗侯選人就離開了人世,因此,造成了皇位繼承的混亂,導致了大蒙古國政權的嚴重不穩,削弱了蒙古貴族自身的統治力量。
為了擺脫這種爭奪皇位的危機,建立明確的皇位繼承製度,改變混亂狀態,在這方麵,漢族統治者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那就是采取嫡長子繼承製並預先確立皇儲的製度。
漢人把預立皇位繼承人,看成是國家頭等大事,稱為“國本”。皇帝提前預立,可以避免老皇帝去世以後在皇位繼承問題上的爭端,保證王朝穩定,國祚久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