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忽必烈所確立的統治製度和措施便可以看出,這位誕生在蒙古黃金家族中的統治者,麵對中原地區先進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有著濃厚的興趣,並願意學習和采納漢法以鞏固自己的統治。
但他又不肯將本民族的東西全部丟掉,而是有選擇地部分保留下來。如此,在他所確立的各項製度中就形成了蒙漢雜糅的特點。其中有中原政權長期延續下來的嫡長子繼承製,中央和地方的一套集權製度和機構,官吏選拔和考核製度以及法律製度等,又有蒙古民族自己的忽裏台製度、怯薛製度、劄魯忽赤製度、地方投下製度和達魯花赤製度等。
在這種蒙漢雜糅的政治體製中,漢製占據統治地位,蒙古舊製居於服從地位,忽必烈所確立的政治體製,是中原王朝政治體製的延續,既有對前代專製主義中央集權製度的繼承,又有所發展。忽必烈所確立的這一套製度,為元代以後諸帝所沿用,而且為以後各個朝代所沿用和發展。
從忽必烈的統治思想中可看出,他想拉攏各族上層分子幫助他維護維治,又不想拋棄蒙古族的統治地位,所以確立了籠絡各族,首崇蒙古的政策。
在此思想指導下,他將民間對四等人的隨意稱呼,發展成為一種不平等的四等人製度,在政治、經濟、法律等各方麵都規定了不相同的待遇,成為曆史上民族歧視比較嚴重的一個朝代。
忽必烈這樣做的目的是想保住蒙古族的統治地位和特權地位。然而,忽必烈也清楚,要想統治一個主要的不是蒙古人居住的地區或國家,光靠蒙古民族的支持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取得各民族的支持。
故此,他花大力氣拉攏各族上層分子,尤其是漢族地主階級。在中央和地方統治機構中,漢人不占據主要地位,但卻占據大多數,實質具有以漢治漢的性質。對其他各族,忽必烈也注意參用,建立了各族上層分子的聯合專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