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嶽南:中國考古探秘紀實文學叢書(全11冊)

真凶就是項羽

張仲立(考古學家、中國秦俑研究會常務理事):

霸王項籍

我首先不同意“沼氣自燃”說,秦俑坑是一組地下坑道式的土木結構建築。俑坑四周的邊壁和坑中的土隔牆均為夯築,坑底用青磚墁鋪,坑頂棚木上鋪席,席上又覆一層膠泥土,膠泥土上又壓蓋一層兩米左右的封土,就連修建俑坑時所用的斜坡門道也被立木封堵,並用土填實。所以,完工後的俑坑實際是一組完全封閉的地下建築。要在如此封閉的建築中燒起一把火來,並燒得非常徹底,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沒有燃燒所需要的足夠的空氣。假如有沼氣產生也難自燃,況且產生沼氣也不可能。我們現在所見到的這種焚毀慘狀,隻能是在俑坑建築被破壞成千孔百洞的情況下才能發生。也就是說,是在俑坑內部與外界有眾多的地方可以空氣對流的情況下被點燃焚毀的。

能夠造成俑坑嚴重破壞,使其千孔百洞、內外空氣暢通,不外乎有兩種力量。一是人為破壞,二是雨水破壞。而秦俑坑曾遭大規模洗劫這個客觀事實,使得這一問題沒有再複述的必要了。洗劫者要進入俑坑,就必須先挖開俑坑的頂蓋,破壞俑坑建築。反過來說,隻有首先揭開俑坑頂蓋,才能進入俑坑破壞和掠奪。參加洗劫的人越多,俑坑建築就破壞得越嚴重,而俑坑破壞得越嚴重,坑內外空氣對流就越暢通。大火就燒得越徹底,大規模的破壞和掠奪為秦俑坑的焚毀製造了條件和良機。正是基於這樣一種事實,所以我在否定“沼氣自燃”說的同時,也有理由否定程學華先生的“自焚”理論。

從俑坑出土的情況分析,它的焚毀在秦末漢初這個社會大動亂年代已是無疑,同時也可肯定地說焚毀者是一個非常特殊的人數眾多的集團。這個集團對俑坑的掠奪並不是一般性質的竊取財寶,而是帶有目的性的有選擇的拿取。秦俑坑丟失的主要是戈、矛、戟、劍等兵器和關鍵的車馬器具及車輪,而為數眾多的金銅質器物仍然留在坑內。所以我認為這個洗劫盜竊集團當與軍事組織有關,很可能就是一支軍隊。反之,假如洗劫者是一般性質的盜掘團體,那麽秦俑坑中的所有金銅器物對他們來說都是一樣的具有掠奪價值的東西,為什麽不拿走箭鏃、銅殳、弩機、甬鍾[1]和其他眾多的器物?再說一般性質的盜掘集團是不會把氣力浪費在對俑坑的打砸上的,更不會在盜掘後再點一把大火,有意將自己的盜竊行動暴露於眾,至今我還沒有聞聽有這樣愚蠢的盜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