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已經說過,張居正是整頓派,或者說他執政時期的施政是大整頓;也可以換個角度說,張居正是以恢複祖製的功能為職誌的。但是,這並不是說,張居正沒有改革。
考成法和條鞭法,可以算是改革。這兩項改革,頗值得玩味。
先說考成法。考成法是張居正治國理政的撒手鐧。簡而言之,從行政管理的技術層麵看,考成法就是層層節製,事有稽核。這對於強化責任、便於考核、提高行政效率,很有效果,算得上是一種改革或者說製度創新。
不過,應該說,這裏麵也有鞏固個人權力、控製言路的考量。我的意思是說,從政治發展的角度看,考成法是有問題的。
如果說帝製時代的中國,從政治發展的角度說,政治上的文明成果有什麽最值得肯定或者說繼承的話,那恐怕非言官製度莫屬了。對此,孫中山先生作過很係統的闡述,他創立的五權分立的政治學說,就是基於這樣的認識。而言官製度在明代,最為發達、最為典型。
明帝國以皇帝昏庸荒唐出名,也以言官的厲害聞名。
言路,一向被視為政治是否清明的晴雨表。所謂言路,主要就是言官表達意見的渠道是不是暢通。從製度上保證開言路的,就是言官直接向國家元首負責,是皇家的“議員”,專門對付政府和政府高級幹部,使得政策舉措符合輿情,個人操守不至有虧。當然,他們有時候也對國家元首很不客氣。在體製設計上,言官製度運用的是小大相維的原則,即以小製大,言官機構獨立於行政機構之外,不受行政機構的節製。
可是,張居正的考成法,從體製上把“議員”置於內閣的節製之下;從效果上基本消除了“議員”對政府的監督職能。因此,從政治發展的角度說,這是政治上的倒退。所以,張居正的這個考成法一出台,立即就引起了很大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