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我坐著喘不過氣來,簡直無法相信自己的耳朵。過了一會兒才恢複了神智,能夠說話了,同時感覺到,一直壓在自己心頭的重任好像頃刻間卸下來了。剛才的聲音隻可能屬於世界上唯一的一個人,沉靜冷漠,深沉尖銳,嘲諷揶揄。
“福爾摩斯!”我大聲喊著,“福爾摩斯!”
“出來吧,”他說,“當心手槍啊。”
我弓著身子走出簡陋的門楣,一眼看見福爾摩斯坐在屋外的石頭上。他看見我驚訝的表情時,灰色的眼睛裏充滿了歡快的神色。他又瘦又憔悴,但仍然清醒而機警。他的臉孔被太陽曬成了古銅色,被風吹得粗糙了。他身穿格子呢套裝,頭戴布帽,看上去和荒原上的旅行者沒有什麽兩樣。他依舊像貓愛整潔那樣保持著個人的衛生,這是他的一個性格特點。他的下巴光溜溜的,身上的亞麻布襯衣筆挺,同他住在貝克大街時完全一樣。
“我生平見了誰,都沒有像此時見你這麽高興啊,”我一邊說著,一邊緊緊地握著他的手。
“也從來沒有感覺這樣驚訝吧,呃?”
“是啊,這一點我必須承認。”
“驚訝可不是單方麵的,我實話告訴你。我沒想到,你竟然找到了我的臨時棲身處,更想不到你會躲在裏麵,直到我離門口不到二十步遠的時候才發現呢。”
“我猜,是因為我的腳印吧?”
“不,華生,世界上有的是腳印,我恐怕還不能從中把你的辨認出來。如果你真的想要瞞過我,你就得把自己抽的香煙牌子換一換,因為我一看到牛津大街的布萊德雷商行的標識,就知道我的朋友華生就在附近。我在小路邊發現了煙頭,毫無疑問,那是你衝進這幢空屋時扔下的。”
“一點沒錯。”
“我就覺得是這樣的——由於知道你有堅韌不拔的性格,令人敬佩,我堅信,你一定坐在暗處,還帶著手槍,等待著主人返回。這麽說,你真的認為我就是那個逃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