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曆史無間道

第七章 賈似道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2

景定三年(公元1262年)一開春,天子又下了一道褒賞我的詔書:“在昔趙普有翼戴之元勳,則賜宅第;文彥博有弼亮之偉績,則賜家廟。今丞相賈似道,身任安危,再造王室,其元勳偉績,不在普、彥博下;宜賜第宅、家廟。”隨後又賜給我緡錢百萬,建立宅第於集芳園,並置家廟。

景定四年(公元1263年)二月,我開始推行“公田法”。

所謂“公田法”,就是將那些被官僚地主階層大量兼並的田地以低成本收歸國有。可想而知,此舉勢必嚴重侵害權勢階層的利益,所以一經推行便遭到強烈的反對和普遍的責難。正是這項改革使我成為南宋末年所有既得利益者共同的敵人,也使得後世史家多出了一個抨擊我的有力借口。

我之所以會進行這項改革,實在是因為其時南宋帝國的經濟和財政問題極其嚴重,幾乎已經瀕臨崩潰的邊緣,不改革就根本沒有出路。而問題的根源就在於國家長期以來的財政虧空和官僚地主階層對土地的兼並。南宋朝廷自南渡以來就一直沒有擺脫財政赤字,至理宗時期,每年的財政收入一億二千多萬貫,支出卻達二億五千多萬貫。而朝廷解決財政困難的唯一辦法就是不斷增量印行紙幣,這叫作“造楮”。可依靠造楮緩解財政困難無異於飲鴆止渴。因為增量印行紙幣的直接結果就是導致貨幣貶值和物價飛漲。例如:南宋初年一石米僅售錢3緡,可到了我所處的南宋末年,一石米已經賣到了1000緡,貨幣貶值超過了300倍。而貨幣越貶值物價就越上漲,朝廷就越是加大紙幣的發行量,最終構成了一個難以擺脫的惡性循環。並且,由於大量土地掌握在權勢階層手中,他們往往又倚仗權勢逃避賦稅,因此軍隊的糧餉嚴重不足,所以朝廷就繼續增發紙幣,向地主富戶強行攤派、征購糧食,以充軍隊糧餉,這叫作“和糴”;即所謂“國用邊餉,皆仰和糴”。可是,“和糴”依賴的仍然是不斷“造楮”,所以它不但使得物價持續上漲,而且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軍需不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