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來了。
在我毫無防備的時刻,以我始料未及的方式來了。
這是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的八月二十五。一個與平常並無不同的秋日早晨。我看見頭上的天空依舊純淨而蔚藍,和五十多年前我初入宮的時候一模一樣。
時間過得真快,就這麽一眨眼,也就是一生了。
你們都知道,我是一個太監。你們或許還知道,我是一個與眾不同的太監。坊間的百姓都說,現如今的北京城有兩個皇帝:一個是金鑾殿上的“坐”皇帝朱厚照,也叫“朱”皇帝;另一個是司禮監的掌印太監“站”皇帝,也叫“劉”皇帝。
後者說的就是我:劉瑾。
按理說,一個太監能混到這份上就該知足了,也該死而無憾了。
是的。其實我也是這麽想的。
今年我已經六十了。虛歲剛滿六十。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了。所以我並不怎麽遺憾,也並不怎麽懼怕死亡。人生一世,草木一秋,隻要活得痛快,就算死了也痛快。可讓我萬萬沒有料到的是,他們居然給我選擇了這樣一種死亡的方式——磔刑。
我原以為腦袋掉了不過是碗大的疤。可我錯了。他們不想讓我死得那麽痛快。說得更準確點:他們是想讓我死得很痛,卻不想讓我死得很快!
所以他們給我判了寸磔之刑。寸磔又稱“淩遲”,從“陵遲”而來。語出《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原意指山陵的坡度由高而低地緩慢降下,用作刑罰之名時,意指將受刑者身上的肉一寸一寸地削下來,所以此刑的俗名又稱為“剮”——千刀萬剮的“剮”。
你們說,這樣的死法能不讓人恐懼嗎?
剮刑有八刀、十刀、百刀、千刀不等。聽說他們足足給我定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行刑的時間是三天。
天知道這是哪個變態的渾蛋憑著哪條該死的律法定下的刀數,居然準確到了個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