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製體製的運作也不是沒有規則。明智的獨裁者對公共問題的決策和昏庸的獨裁者相比,有一個很大的區別:前者要看高層的氛圍,後者則近乎一意孤行。
看氛圍,不是說他瞻前顧後、猶豫不決,或者善於聽取不同意見。這個東西很難用語言表達清楚,或許僅僅是一種難以捉摸的氣場。
說這樣的一段話,我是想把話題引導到前一節裏列舉的張居正施政的第二項“在全國範圍內重新丈量土地,推行一條鞭法,作為均平賦役,解決社會經濟和民生問題的基礎”,看看到底怎麽回事。
這一項裏,又分兩個方麵。第一方麵是在全國丈量土地。據黃仁宇先生的看法,“唯一可能導引到主要改革的步驟乃是1580年的全國土地測量。不過在測量結果尚待審核之際張本人先已去世,以後無人主持,其數字未得繼任者的切實注意。而且,土地丈量本身也並非創舉,隻是對朱元璋立國舊製的忠實重複罷了。”
那麽,一條鞭法又怎麽樣呢?作為張居正重大“改革”成就而被津津樂道的一條鞭法,其實和張居正的政績關係不大,甚至可以說,他本人對推行一條鞭法並不積極。
說到張居正,往往會和一條鞭法聯係起來,似乎一條鞭法在張居正執政時期,占據很重要的位置。而且因為一條鞭法是中國賦稅製度的一次重大變革,因此把改革家的桂冠給張居正戴上,好像當之無愧。
其實不是這麽回事兒!
大明帝國度過建國初期男耕女織的田園時光,進入中葉後就出現了土地兼並的問題,裏甲戶丁和田額已多不實,政府財政收入減少。針對這種現象,不少人提出改革措施,從保證賦役出發,逐漸把編征徭役的重心由戶丁轉向田畝。商品經濟的發展,白銀的流通作用上升,也為這一變革創造了條件。所以,早在張居正出生前100年時,江南就開始了改革嚐試。以後幾代領導有這方麵的探索,方向就是徭役折銀向田畝轉移。但這些改革隻是在少數地區實行。在張居正還是孩童時,賦役繁重的南直隸(大體上相當於現在的江蘇、安徽)和浙江以及江西、福建、廣東等省份的許多府、州、縣就實行了一條鞭法。潘季馴、龐尚鵬、海瑞等主政南方,對推行一條鞭法很積極。由於此法簡化了賦役手續,便於操作,不少地方幹部熱衷於在本地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