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畢竟是封建帝王,他在健全科舉製的同時,也輔之恩蔭製。這裏講的“恩蔭”,不包括經濟上的庇護,而是指貴族官僚的子弟憑借父、祖的官爵而享有做官的特權,即指政治上的庇護。顧名思義, “恩”者,皇恩也; “蔭”者,樹蔭也,即蔭庇也。所謂“恩蔭”,顯示在浩**的皇恩之下、象征父祖的官職像樹蔭一樣庇護子孫進入仕途。正如官職與樹蔭有大小樣, “恩蔭”也有等級之分,本官大者,蔭人也多,蔭職也顯;本官小者,蔭人也少,蔭職也微。貞觀時期,雖說“盛開選舉”,但恩蔭製一直是相輔而行的。
唐初的蔭官繼承隋製,所謂“敘階之法,有以資蔭”,規定一至五品的官員;都可蔭及子孫做官,其中三品以上的最高級官員除蔭子孫外,還可蔭及曾孫。三品以上多屬宰相以及勳戚之流,他們一人當官,四代沾光。
可見,恩蔭是維護最高統治集團利益的封建等級特權。唐太宗製定恩蔭製,說明他同前代帝王一樣,是維護封建等級特權的。在特殊情況下,為酬功臣,甚至對其子弟格外開恩,還授職蔭官之上。
如貞觀十六年,功臣兼名將段誌玄病危處於彌留之際,唐太宗親臨病榻,涕泣而別,為慰將亡之靈,預許“當與卿子五品”官銜,誌玄要求“回授母弟誌感,太宗遂授誌感左衛郎將。”誌玄為右衛大將軍,官居正三品,按“資蔭”敘階之法,蔭子不得五品;而且蔭子不能轉而蔭弟,查《舊唐書·職官誌》二載: “左右(衛)郎將各一人,正五品上。”可見,太宗授職五品,沒有食言。這個例子,說明他並不完全按恩蔭製規定辦事,有時甚至還以皇權恣意橫行。
唐太宗試圖實行的功臣世封刺史,實質上也是他“資蔭”思想的引申與發展;對建立軍功的將領蔭以其子爵位,本質上亦為他的“資蔭”思想的衍化,所有這些無不是他濃厚的“資蔭”思想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