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著名帝王李世民傳

第七章 虛誠納諫 求諫若渴

貞觀年間,由於唐太宗兼聽納下,君臣共商國事,諫諍蔚然成風,這是唐初“貞觀之治”之所以引人注目的重要方麵。

早在武德九年六月,李世民剛被立為皇太子時,就“令百官各上封事。”所謂“上封事”,就是文武官吏們提出關於治理國家的意見與建議。八月正式即位後,又號召百官“上封事”。短短的幾個月裏,上書奏疏之多,簡直像雪片似的飛來。

十二月,太宗對司空裴寂說: “比有上書奏事,條數甚多,朕總粘之屋壁,出入觀省。所以孜孜不倦者,欲盡臣下之情。每一思政理,或三更方寢。”可見,年輕的皇帝李世民勵精圖治,對臣下們的意見是何等的重視!

當然,要倡導諫諍,首先必須打消臣僚的顧慮。如果動輒訓人,誰還敢講話呢?貞觀元年,唐太宗上朝時,威容嚴峻,咄咄逼人;臣僚上書奏事,失其舉措,顧忌重重。唐太宗知道後,馬上改變態度,和顏悅色,誠懇地聽取。

他對大臣們說: “人欲自照,必須明鏡;主欲知過,必藉忠臣。公等每看事有不利於人,必須極言規諫。”以後,多次表示,即使是“直言忤意",也絕不加以怒責。誠意如此懇切,臣僚們也就樂於開口言事了。

唐太宗還用獎賞辦法,鼓勵臣下直諫。有個人名叫元律師,被判死罪,司法官員孫伏伽進諫說:根據法律,不該處死,怎麽可以濫加酷罰呢!太宗聽後,覺得提得對,就賜予蘭陵公主園,價值百萬錢。有人說:孫伏伽所諫的是平常事,獎賞太厚了。唐太宗則認為,即位以來,未有過這樣的諫諍,所以特給重賞。終貞觀之世,對於上書切諫有功者,經常予以物質鼓勵。如貞觀四年,給事中張玄素涑修洛陽宮,賜絹二百匹。

貞觀八年,中牟丞皇甫德參上書切諫,賜帛二十段。貞觀十一年,侍禦史馬周上疏,賜物百段。貞觀二十二年,嬪妃徐氏上疏切諫,太宗特加優厚的賞賜。如此等等,不一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