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著名帝王李世民傳

分封的局限性

封國製度雖然一度沒有搞成,但是,唐太宗並不死心,相隔五年半後,即在貞觀十一年六月,正式詔頒,以荊州都督元景為首的二十一個親王為世襲刺史。詔令指出: “建藩屏以輔王室”的目的是使“義存於致治”“誌在於無疆”,即為了唐王朝的長治久安。為此,必須施之以“共治之職”“分土之實”,並以“其所任刺史,鹹令子孫代代承襲”。過了幾天,又詔頒趙州刺史長孫無忌為首的十四位功臣為世襲刺史。詔令指出周武分封子弟,漢高兼封功臣,均為“固磐石之基,寄以藩翰”,為古之封建良法;魏晉背離周、漢良法,有名無實,非屏王室。為此,總結前代,斟酌利弊,采取君臣“共理”,勳賢“存世”的做法。對功臣“委以藩鎮,改錫土宇”,又雲“今刺史,即古之諸侯”,意即此舉是模擬周,漢封國土、建諸侯的措施。

唐太宗頒下親王、功臣世襲刺史的詔敕,一般大臣是不敢犯顏諍諫的。然而太子左庶子於誌寧、侍禦史馬周卻甘冒觸犯龍鱗的殺身危險,也要把抗爭的道理說清。

於誌寧的疏文指出:封建之舉, “古今事殊,恐非久安之道”。說理雖然簡單,但是直接麵對太宗的擬古做法提出責難,不愧為有膽有識的真知灼見。

馬周的疏文著重分析世襲刺史的弊病: “儻有孩童嗣職,萬一驕愚,兆庶被其殃而國家受其敗。”為此,他建議停封諸侯,與其毒害於境內之百姓,不如割恩於現存之勳賢。取消子孫世襲,限於“疇其戶邑”、衣租食稅,也就是維持太宗初即位時的功臣實封差等,這樣就可防止“自漢晉以來,亂天下者,何嚐不是諸王?”的極弊。這個建議無異要求唐太宗撤消世封詔令。

由於於誌寧、馬周的有力反對,唐太宗隻得暫緩實行,但是並未下詔停封世襲刺史,真正使唐太宗下決心停罷的是受封功臣的普遍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