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未來領袖搖籃係列叢書:牛津大學-真理是良師

第二課 被世人所傳頌的導師製

牛津名言

隻要路是對的,就不怕路遠。

牛津大學的導師製一直被世人所傳頌和推崇。因為通過這種教學方式培養出來的人才具有其獨特的優勢,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認可,所以,導師製已成為牛津大學人才培養的傳統之一。英國教育史學家、倫敦大學教授奧爾德裏奇(RichardAldrich)就指出:“導師製成了牛津和劍橋的永恒特色。”然而,要真正模仿它卻非易事,這主要是因為牛津大學的導師製所依據的平台或環境——學院製是獨特的。除外,實行導師製還需要有一個知識淵博、學術造詣深厚、品德高尚、充滿愛心和具有敬業精神的學者群體以及雄厚的經費支持。

導師製的由來

牛津大學的導師製是從學院製發展而來的。伴隨著學院製的發展曆程,導師製經曆了初創、確立、改革和挑戰四個時期。導師製建立的初衷體現在兩個方麵:一是監管學生,二是輔導學生的學業。隨著時代的變遷和大學的發展,導師製的內涵和形式得到了不斷調整和充實,最終成為一種備受世人推崇的教學模式。

初創時期

在中世紀大學形成初期,一群學生圍著一名權威的神學家或經院哲學家,聽他講經布道,逐步形成了類似行會中的師徒關係,最終這種關係發展成為“公共講習所”。從這種關係中似乎可以看到導師製的影子。中世紀時期,進入學院學習的學生年齡相差很大,從不滿14歲到20歲或30歲不等,但進入同一個寄宿舍或學院,他們自然都成了同學。有些學院的學生人數較多,院長們管不過來,於是就讓學院裏有資曆的成員承擔學生的學習指導並監督他們的行為。這是學院製理念自然發展的結果。

在牛津大學初期,人們可以找到導師製的發端。例如,作為最早學院之一的默頓學院的院規規定,必須專門安排一名文法或拉丁文教師負責解答本學院學生提出的有關文法或拉丁文學習方麵的問題。在女王學院,貧困學生由學院指定的教師給他們講授文法和邏輯。新學院則為學院所有的年輕學生選派學習指導教師,其報酬從學院基金中支出。莫德林學院的院長威廉·韋恩弗裏特以新學院為榜樣,建立了定期的指導製(regular system of instruc-tion)。但是,對於牛津大學初期的學院來說,早期的導師並非嚴格意義上的教師,而是作為監護人負責監督學生的行為和經費開銷。15世紀,莫德林學院招收了20名自費生,這些學生都是貴族和鄉紳的子弟,學院指派監護人關心和指導他們。到1547年時,學院又增加了這些監護人的職責,即指導學生字要寫得漂亮,行為舉止要優雅,特別強調要管好他們的開銷用度。這樣,學院逐步把生活上關心學生和學業上教育學生看成是教師必須承擔的同等重要的兩項工作。在布雷齊諾斯學院,學生有導師監管其開銷用度並負責支付他們的罰金。在三一學院和耶穌學院,自費生都有指派給他們的導師。在聖約翰學院,自費生、唱詩班歌手和資助生也配有導師。1565年的《伊麗莎白法令》規定,住在學院以外的學生必須歸屬某個學院並住進學院和學堂,以便接受導師的監管。於是,學院的導師又多了一項工作,即負責監督學生遵守宗教宣誓和考試法令。當時,學院教師的數量增加了,導師的教育職能也在增加,但他們的主要職責還是作為學生的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