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著名帝王雍正傳

崇尚節儉

雍正元年(1723)八月,雍正嚴諭百官“國家欲安黎庶,莫先於厚風俗;厚風俗,莫要於崇節儉。《周禮》一書,上下有等,財用有度,所以防僭越,禁奢侈也”。這裏提出安民、易風俗、崇節儉、防僭越幾者間的關係,由此可見,在雍正看來,崇尚節儉,才能使官民各守本分,尊重名器,無有僭越,因而社會安定,黎民樂業,而要做到崇樸素去奢華,在於采取必要的措施,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他就是根據這種認識,倡導移風易俗,維護既定的服色、婚喪法規,並對它的不完善的或不實用的部分加以修訂。

雍正元年五月,雍正下令,文武百官要按品級規定戴素珠,穿馬褂,用坐褥,放引馬。他說大小官員有一定的品級,就有一定的服製, “所以重名器也”,但近來多不按品級,隨便用素珠、踢纓(馬項懸纓)、導馬,都是不應該的僭越,因令八旗大臣、步軍統領、都察院嚴行核查,對違犯者即行參奏。接著,福建巡撫黃國材上奏折,請將服色違製的人,治以僭妄之罪。雍正說移風易俗,宜漸不宜驟,以從寬不迫為好,對違犯的人先徐徐勸導,然後嚴為定製,以法繩之。雍正雖然禁止亂用服色,但主張要有節奏地進行,逐步加嚴。

同年八月,禁止官民服用有五爪龍圖案的紗緞衣物。次年二月,左都禦史尹泰奏稱:玄狐、黃色、米色、香色久經禁止官民服用,如有違犯,加等治罪,雍正準奏。雍正五年(1727),雍正諭令諸王大臣:王公百官朝服頂戴都早有規製,但平時所用服色沒有區別,需按官品分別確定下來。經過討論,規定貴胄百官和士人的暖帽、涼帽製式:親王、郡王,入八分鎮國公用紅寶石帽頂;不入八分公、民公、侯伯、鎮國,輔國、奉國將軍、固倫、和碩、多羅額駙、一品大臣用淨明珊瑚頂;二三品大臣用起花珊瑚頂;奉恩將軍、固山額附、四品官員用青寶石頂;五六品官用水晶頂;七品以下官員及進士、舉人、貢生用金頂,生員、監生用銀頂。雍正八年(1730)十月,又因一品以下官員帽頂區分不夠細致,做了進一步的詳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