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著名帝王雍正傳

教化旌獎

雍正七年(1729),雍正命在鄉村設立鄉約,凡大鄉大村,派約正一人,值月三四人。約正由地方官從生員中揀選充當,政府酌量發給廩訖,值月由耆民充任。他們備置兩種簿冊,一記民間“善行”,一記“過惡”,以便對民人進行表彰和規教。其實,鄉約主要任務是宣講《聖諭廣訓》。

康熙頒布“聖諭十六條”,命在各地宣講。這十六條是“敦孝弟以重人倫,篤宗族以昭雍睦,和鄉黨以息爭訟,重農桑以足衣食,尚勤儉以惜財用,隆學校以端士習,黜異端以崇正學,講法律以儆愚頑,明禮讓以厚風俗,務本業以定民誌,訓子弟以禁非為,息誣告以全善良,誡匿逃以免株連,完錢糧以省追科,聯保甲以弭盜賊,解仇忿以重身命”。這“聖諭十六條”全麵係統地宣揚“三綱五常”,讓人民安分守法,甘當順民。雍正深知它的作用,說它“自綱常名教之際,以至於耕桑作息之間,本末精粗,公私巨細”,民間一切問題都講到了。他為了使人明了十六條,對它加以解釋,寫成洋洋萬言的《聖諭廣訓》,希望人民不要把它當成條教虛文,以之“共勉為謹身節用之庶人,盡除夫浮薄囂淩之陋習”。

雍正要求在八旗和直省民間宣傳《聖諭廣訓》,每月初一、十五宣講兩次,一定要做到家喻戶曉。宣講的事情,在直省由鄉約負責,八旗由各級衙門經管。他始終注意宣講情況,晚年發現八旗中的宣講停止了,在死前數日諭令八旗都統,務於每月逢三、逢八操練之後,講解一二條。

地方上的宣講,在州縣,每月朔望兩日進行,地方官和紳衿會集於明倫堂,主講者在鼓聲中登上講台,宣讀《聖諭廣訓》條文。在農村,由值月宣讀,約正用通俗的語言解說,以便聽眾明白。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提問。講解完畢,就進行善惡二冊的登記。在省會,儀式非常隆重,屆期,先在公堂設香案,文武官齊集,穿著蟒衣,行三跪九叩禮,禮畢赴宣講所,先由司禮生宣布講解會議開始,宣講人到香案前跪拜畢,捧上諭登講台,由司教之人跪著宣讀,司禮生再宣布開講,宣講人始行解說。在這過程中,軍民都站立嚴肅諦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