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著名帝王雍正傳

第九章 警惕洋人,簽訂合約

嚴禁洋教

康熙為政期間,對來華的西方傳教士區別對待,利用他們的科技知識,發展數學、天文學、曆法的研究,並有所成就。而對他們的傳播天主教,對教皇格勒門得十一世幹涉中國內政的傳教方針嚴予駁斥,至晚年尤甚。康熙五十六年(1717),再次嚴禁天主教的傳播。康熙五十九年(1720),命羅馬教廷使臣嘉樂帶回除願意留下服務的技藝人員之外的所有傳教士,又因西洋人德裏格妄行陳奏,將之囚禁。對中國人的出洋貿易,加以限製,有的人外出噶喇巴(今印度尼西亞爪哇)、呂宋(今菲律賓)等地,久居不歸,滿清政府害怕他們成為海盜,於康熙五十六年(1717)禁止民人往南洋貿易,前已出洋的限三年之內回籍。其久留海外的,知情同去的人坐罪枷號一個月,並行文該居留國,要求將留住清人解送回國,擬處斬刑。由此可見,康熙晚年嚴禁西洋人在華傳教和華人出洋貿易,目的是為了保障社會秩序的穩定。雍正初年,基本上秉承了前朝遺政,而後稍有變動。

康熙末年,禁止天主教的法令實行不徹底,雍正元年,浙閩總督覺羅滿保重新提出查禁的建議,他說西洋人在各省行教,人心漸被煽惑,請把他們通曉技藝又願赴京效力的送抵京城,其餘一律遣往澳門。雍正同意他的要求,指令地方官做好西洋人的遷移澳門事務,毋使其勞苦。命令執行中,西洋人戴進賢請求不要把他們全部驅逐到澳門,雍正飭令有關督撫討論,兩廣總督孔毓珣認為西洋人於吏治民生原無大害,隻是別為一教, “原非中國聖人之道,愚民輕信誤聽,究非長遠之計”。因請將各省西洋人,不必盡送澳門,可在廣州等候該國船來搭乘回國,其中老弱不願歸去者,令其居住在廣州天主堂內,不許出外行教,同時,也不許平民百姓入教。其他地方的天主堂一律改為公所,入教的民人令他們放棄其信仰。雍正說他對“西洋教法原無深惡痛絕之處,但念於我中國聖人之道無甚裨益,不過聊從眾議耳”。西洋人隻要沒有大惡,應從寬對待,不要繩之過嚴。伺時批準了孔毓珣的建議。由此可以看出,他和康熙一樣禁止西洋人傳教,把他們驅逐到澳門,或集中於廣州,但在人身上保證他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