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明星員工,就是這個公司的頂尖人才。他們的專業水平和工作效率可以是普通員工的三倍甚至四倍。一個公司如何對待、管理和調度這些頂尖人才,就反映了這家公司的人才戰略。
這個觀點來自哈佛商業評論,我非常同意。
那我們如何去看待呢?很簡單,就看這個公司對待員工到底是一視同仁,還是區別對待。
好公司,一定是區別對待。他們會給這20%的明星員工分配更多的資源,比如,把明星員工放在最重要的部門或最重要的崗位上,因為這些才是最能給公司創造價值收益的地方;給他們更多的職權,允許他們自主決策更多的事務;給他們更高的薪酬福利,讓他們對企業產生歸屬感,等等。
以銷售為導向的公司,最厲害的人一定在銷售部;以技術為核心競爭力的公司,最頂尖的人才一定在研發部;以品牌管理為重點的公司,大牛肯定集中在品牌部。
然而,許多公司並不是這樣,他們更多實行的是平均主義。
什麽意思呢?他們會把最厲害的人平均分配到不同的部門和崗位中。比如同樣幾個團隊,每個團隊都有一個大牛,其他幾個則是普通員工。這麽做看似公平,然而卻並不能創造更好的業績。
這可不是瞎說。知名谘詢公司貝恩曾對25家跨國公司做了詳盡調查,采訪了三百多位公司高管,發現一流公司和普通公司在明星員工的占比上其實是接近的(占12%~15%),然而差別就在於用人方法上。
這就使得優秀的員工得不到充分的發揮,而頂尖公司則會把最厲害的人集中放置在最能為公司產生價值收益的地方。
一個公司一旦實行了平均對待,最容易引發消極怠工,因為做不做得好沒有太大差別;而隻有實行了區別對待,才能讓公司所有人都看到未來成長的空間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