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的合作博弈中,如果合作的一方總是從自己的利益出發,處處維護自己的利益,讓對方無利可圖,那麽對方遲早會背叛自己。
劉佳是一家化妝品公司的推銷員,在化妝品競爭激烈的時代,要想打動消費者的心很不容易。劉佳進公司6個月後才開始有訂單,兩年後,她的業績有了提
升。第二年年終結算,按原定計劃他可以拿到3萬元的銷售提成,於是,劉佳美滋滋地盤算著,這下可以翻身了,再不用到月底去朋友那裏蹭飯了,也可以換個寬敞的住宿環境。可是,當她要求公司兌現時,卻發現老板支支吾吾,一會兒說公司資金周轉困難,一會兒說提成比例的百分點算錯了,始終不願馬上兌現。
剛巧在這時,公司有一筆遠在外地的貨款需要去收。因為臨近年底,其他中年銷售員都打退堂鼓。劉佳還沒有成家,無牽無掛,主動請纓。但是,當劉佳收到貨款後,她決定對老板實施報複。既然老板不仁,自己也不義,不能伸長脖子挨宰。於是,她決定一不做二不休,把錢據為己有。這筆貨款差不多也是3萬元,正好彌補她獎金的損失。
最後的情況可想而知,劉佳因私自侵吞公司的貨款,按照有關法律條例,被法院判了刑。而這位說話不算數的老板,也讓客戶和他的員工相繼疏遠,公司的生意從此一落千丈,很快就倒閉了。
雖然劉佳選擇的方式不正確,可是,這種現象說明,劉佳之所以不計後果要背叛老板,就是因為自己的正當利益被剝奪。3萬元對一個初入職場的打工者來說,不僅是生存的保證,而且也是自己能力的證明。如果被老板據為已有,劉佳怎能心理平衡?可是,有些老板在和員工的博弈中並沒有認識到這些,總認為工資獎金是自己發善心發給員工的,而不是員工創造的,因而總是像周扒皮一樣處處算計員工,結果必然導致背叛。即便現在不背叛,也必然會在未來出現。因為這種博弈沒有長久合作的可能,弱勢一方必定會選擇背叛。結果就會有這樣的局麵出現,不是核心員工跳槽就是技術人員泄露機密,最後給公司帶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