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合夥人法則:互聯網時代的互惠互利之道

誌同道合

合作,不僅是在和自己誌同道合的人之間,也可以和對手進行合作。當然,要把對手變為自己的合作者,並不那麽容易,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但是,隻要你能為對方言明合作與不合作中對方的利益得失,那麽,他們自然會做出有利於自己的選擇。也許,他們會主動退出僵局。

東漢末年太史慈在郡裏擔任屬官時,正巧郡裏和州裏發生爭執,於是分別上奏。當然,先入為主,誰的奏章先到達京城洛陽,就更有可能勝利。

為了搶先上報奏章,郡裏和州裏展開了比賽。當時州裏的奏章已派人送出,郡裏的官員怕自己落後,選中太史慈火速趕往京城。太史慈也不負眾望,日夜兼程趕到洛陽,提前上報了奏章。

按說,太史慈的使命完成了。可是,他看到州裏上報奏章的官員正在求守門的官吏為自己通報,太史慈走上前假裝好心地問道:“你的奏章在哪裏?拿來我看一看,題頭落款是不是寫錯了?”

州裏的官員覺得太史慈是個懂行的,如果公文格式不對可非同小可,於是便交給太史慈。可是,誰也不會想到的是,太史慈拿過奏章就撕碎了。州裏來的官員大吃一驚,拉住太史慈非要讓他賠奏章。

可是,太史慈卻反咬一口說:“奏章是你給我的。假如你不給我,我也沒有機會把它撕了。不過你不用驚慌,是禍是福,我和你一同承受。這事反正也沒有其他人知道,不如咱們現在悄悄離開這兒。你回去後就說奏章已經送到,我肯定不會告發你。”

事已至此,就是打死太史慈奏章也不能失而複得啊!州裏的官員想了想,按照太史慈所說的,對自己的利益也沒什麽損失。於是,就和太史慈一起悄悄地回去了。

就這樣,郡裏送的奏章終於被批準。州裏認為是自己的奏章沒有起到作用,也就沒有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