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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節 售房有陷阱,買者需清醒

仔細分析房地產廣告語會發現,房地產商所選擇的廣告語與房屋的最終成交價格之間有著密切的聯係。當然,這並不是說把一套房子標榜為"性價比很高,周邊環境好"就會大大抬高房屋的最終賣價,但專家的研究表明,當房地產商使用"性價比很高,周邊環境好"之類語句時,他們確實是在鼓勵購房者以更高的價格買房。事實上,房地產商掌握了所有的信息,包括房屋的市場存量、最近的銷售趨勢、商品房的空置率、按揭貸款風險、銀行複利的滾動幅度、房屋麵積的水分、房屋周邊的綠化率等情況。但是,作為精明的商家,他們會牢牢掌握這些信息,因為他們掌握了這些信息才能為自己牟利。

一處樓盤的誕生,開發商追求利益最大化永遠是其最終目的,因而其房價中的隱性因素往往很多。換句話說,開發商蓋房子隻是手段,其眼睛永遠盯著的是購房者的錢。這裏有兩個前提條件:其一,商品房預售製度;其二,開發商掌握定價權。作為世界範圍內罕見的商品房預售製度,我國的開發商至少已經利用此種特殊優勢,可能製造了幾種問題:地盤上還一片空地,開發商就開始堂而皇之收買房人的錢;口惠而不實,蓋出牛頭不對馬嘴的房子,從而引發林林總總的糾紛,如麵積縮水、綠化地侵占等;開發商以土地作抵押從銀行獲得貸款,而利用預售製度集資建房,等於從中獲利的同時,卻將風險轉嫁給了金融係統和消費者個人;如果開發商經營不善乃至破產,買房人預付了房款卻拿不到產權。

那麽,開發商是如何定價的呢?其定價原則是"就高不就低,追漲不追跌"。如果同等品質的兩個樓盤都在售,那麽後者的起價肯定會比前者略高。比如,某塊樓盤目前銷售價位是每平方米1.3萬元,那麽,緊鄰某樓盤盡管剛開始打地基,其開盤價至少為每平方米1.4萬元。如果是同一樓盤的不同項目,則二期銷售價肯定高於一期銷售價,三期高於二期,以此類推,越往後價格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