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的使用價值,通俗來說就是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效用,如筆能寫字,杯子可以盛水。使用價值是商品的基本屬性之一,是價值的物質承擔者,形成社會財富的物質內容。人們購買某種物品,原因在於這種商品具有某種使用價值。
莊子曾經講過一個"大瓢無用"的故事。惠施對莊子說:"魏王送給我一粒大葫蘆種子,我把它種了下去,沒想到培育出來的葫蘆太大了,竟然能在裏麵存放五石糧食。我想用它來存水,可是這皮太脆,沒有力量承受;我把它剖開當瓢用,可是它太大,沒有水缸能夠容納它。它太大,大到了無所適用的地步,所以我一生氣,就把它給砸碎了。"莊子回答說:"現在先生有一個可放五石糧食的葫蘆,為什麽不把它剖開做成小舟漂浮於江湖之上?"
莊子重點論述了大瓢的使用價值,大瓢不能存放糧食,不能當普通的瓢用,但是仍舊有它的使用價值--可以做成小舟。通常情況下,同一事物蘊含著多種使用價值;同一使用價值又可由多種事物表現出來;同一事物對於不同使用主體可表現出不同的使用價值;同一事物對於同一使用主體在不同使用時間或在不同的環境條件下又可表現出不同的使用價值。
商品的使用價值是指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屬性。使用價值是一切商品都具有的共同屬性之一。任何物品要想成為商品都必須具有可供人類使用的價值;反之,毫無使用價值的物品是不會成為商品的。
沉香和沉香木可以用來雕刻佛像,製作念珠、供香,裝藏供佛,配製中藥等,具有十分廣泛的使用價值,而普通樹木卻不能有如此之多的使用價值,不同的使用價值決定了兩者價值相差極大。我們購買商品,其實購買的是商品的使用價值。一般來說,我們不會購買沒有任何使用價值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