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責任勝於能力

二、對責任要保持滿腔熱忱

每個人都應對自己的工作充滿熱忱。擁有熱忱的工作精神,就能愛上自己從事的工作。當然,一旦愛上工作,那麽,工作的過程就不會變得枯燥乏味,與之相對應的,便是一番充滿快樂、幸福的景象。

美國紐約中央鐵路公司前總裁弗瑞德·瑞克皮·威廉森曾說過:“我越老越感到對工作的熱忱才是事業上成功的秘訣。成功的人和失敗的人,他們在技術、能力和智慧上的差別,通常並不是很大,但是如果兩個人各個方麵都差不多,而對工作充滿熱忱的人,將更可能會如願以償。一個能力不足,但是對工作卻充滿熱忱的人,通常會勝過能力高強但是缺乏熱忱的人。”

如果一個人對工作充滿了熱忱,不管做何種工作,他都會調動一切有利的積極因素,全身心投入,圓滿地完成工作。這種人通常十分熱愛自己的工作,並且認為任何工作都是一定要完成的任務,如果在他們工作中遇到困難的話,他們就會想盡各種辦法去解決,力求盡善盡美地將任務完成。

要是一個人對自己的工作,不能保持應有的熱忱的話,任何工作都不會引起他們的興趣,更無法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他們隻會按部就班地工作,甚至是敷衍了事。當碰到難題的時候,他們就會感到十分沮喪,導致無法很好地將工作完成。

不過,如果一個人對自己的工作根本就沒有責任感,那他就不會對工作保持熱忱。因為他的責任意識淡薄,覺得工作幹好幹壞和自己並沒有多大關係,因此也就不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工作。不過,當一個人對自己的工作抱有強烈的責任感時,他就會自覺地燃燒起自己的**,令自己始終保持著工作的熱忱,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這就像比爾·蓋茨所言:“隻要在每天早晨醒來,一想到自己所從事的工作和所開發的技術,將會給人類的生活帶來巨大的影響和變化,我就會無比興奮和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