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福爾摩斯偵破過無數案子,在一些神秘案子中,他顯露出了非凡的才能,由此寫出來的故事讓讀者讀來有如身臨其境。在我撰寫這些故事時,很自然地把他的成功寫得比失敗要詳細得多,我這樣做並不是為了顧全他的名聲,而是因為,他每到山窮水盡時,他的旺盛精力和多才多能越能淋漓盡致地發揮出來——還有,福爾摩斯失敗的地方,別人也不會成功,這樣,故事就結不了尾。然而,很多時候,他即使出了差錯,真相最終也會被他查出。我曾記錄了五六件這類案子,其中最有趣的是馬斯格雷夫禮典案和我現在要講述的這一件。
福爾摩斯是一個很少為鍛煉身體而進行體育活動的人,然而肌肉力量比他大的人並不多,而且在與他同體重的人中,他是我所見過的最優秀的拳擊手。他把盲目的體育活動看做是浪費精力,因而除了外出辦案時,他幾乎是足不出戶。但每到辦案時,他就顯得精力特別旺盛,不知疲倦。
早春的一天,福爾摩斯突發閑心,居然陪我去公園散步。那時,榆樹淡綠的嫩芽剛剛冒出,栗樹枝頭剛吐出五瓣形新葉。兩個小時的悠閑漫步,盡管沒說什麽話,但對兩個很默契的朋友來說,是再合適不過的了。我們回到貝克街時,將近五點鍾了。
“先生,”我們的小仆人一邊開門一邊說, “有人來找過您。”
福爾摩斯抱怨地望了我一眼。
“都是下午散步弄的!”他說, “那麽,那位先生已經走了?”
“是的,先生。”
“你沒請他進來嗎?”
“請了,先生,他進來等過。”
“他等了多久?”
“他等了半個小時,他一直焦躁不安地在屋子裏踱來踱去,不時跺跺腳。我在門外等候,但我能聽到他的動靜。後來,他走到過道裏大聲叫喊: ‘他是不是不回來了?’我要他再等一下,他說: ‘那我到外麵去等,在這裏我會憋死的,我一會兒再來。’說完他就走了,我留也留不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