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不久,我在帕丁頓買下了一個診所。診所原先的主人是法誇爾老先生。法誇爾先生一度把診所經營得非常好。可由於他年紀大了,再加上又患了聖維斯特舞蹈病,致使生意每況愈下。因為人們自然而然地遵循著一個規則,那就是大夫要想治好別人的病痛,自己先必須健康,如果他的藥連自己的病都治不好,那人們就要懷疑他的醫術了。所以,老先生身體一日不如一日,生意也越來越差。我從他手裏買下診所時,每年來看病的人數已經從一千二百降到三百多一點了。不過,我認為自己還年輕,精力又充沛,相信過不了幾年,診所又會和以前一樣生意興旺的。
診所開張三個月了,我一直忙著給人看病,很少見到我的朋友福爾摩斯。因為我太忙了,沒有時間去貝克街,而他除了工作上的事情,也很少出門。所以,六月的一個早上,我吃過早飯,坐在椅子上看《英國醫學雜誌》,聽到一陣門鈴響,接著傳來我老夥計大聲又有些尖銳的嗓音,這使我非常吃驚。
“啊,親愛的華生,”他邊說邊大步走進來,“見到你真高興!我們的‘四個簽名’案件讓你太太受了點驚嚇,我想她應該完全恢複了吧。”
“謝謝關心,我們都很好,”我熱情地握著他的手說。
“我也這麽希望,”他坐在搖椅上繼續說, “經營診所不會把你原先對我們推理方麵的興趣徹底消磨掉吧。”
“正相反,”我回答說, “就在昨晚,我還在翻看以前的筆記,整理我們過去的卷宗。”
“我敢說,你肯定希望自己收集的案件不止這些。”
“當然不止這些。我認為多多收集這種案件比幹什麽事都有意義。”
“比如,今天去收集?”
“今天,好的,隻要你願意。”
“可得去伯明翰這麽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