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粗略地翻看一連串內容不連貫的回憶錄,想用它們來說明我朋友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智力上的一些特點,但卻覺得很難挑選出我所需要的例子。因為在偵破這些案子的過程中.福爾摩斯雖然運用了他那巧妙的分析推理手法,但案件本身,卻往往平凡無奇,我覺得實在不值得向讀者介紹。另一方麵,也經常發生這樣一種情況,他雖參與偵破了一些案情離奇、富有戲劇性的案子,但他在偵破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卻又不能滿足我給他寫傳記的願望。我曾經記述過一件案子,題目是“血字的研究”,後來又有另一個有關“格洛裏亞斯科特”號三桅帆船失事案,都是能作為使曆史學家永遠感到驚奇的例子。現在我要記載的這件案子,在偵破案件中我的朋友雖然沒有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整個案情卻很離奇,我覺得實在不能夠遺漏不記。
七月裏一個悶熱的陰雨天,我們待在窗簾放下了一半的起居室裏,福爾摩斯蜷臥在沙發上,反複讀著早晨接到的一封信。由於我在印度服過兵役,使我養成了怕冷不怕熱的習慣,因而即使氣溫達到了華氏90度,我也毫不覺得難受。不過,這天的報紙實在枯燥無味。議會已經休會,人們都離開了城市。我希望到森林中的空地或南海的鋪滿卵石的海灘一遊。但因我的存款拮據,我推遲了假期。而無論是鄉下或是海濱,都絲毫不能引起福爾摩斯的興趣。他隻喜歡混跡於五百萬人口的中心,關心他們中間關於懸而未決的案件的每一個小小的傳聞或猜疑。對於欣賞大自然,他卻絲毫不感興趣。而他唯一的改變,是去看望他在鄉間的哥哥。
我發現福爾摩斯正全神貫注,我便把那乏味的報紙扔到一旁,靠著椅子,陷入了沉思。忽然,我的朋友打斷了我的思緒: “你想得不錯,華生。用這種方法解決爭端,真的太荒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