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當然不是斷然否定上下級之間戀情存在的合理性——如果雙方真有此意而且合法的話。
但是,更多的時候,與上司建立情人關係是對雙方都沒有好處的。
如果這種超出工作以外的情人關係是發生在至少一方已有合法配偶的情況下則就更是坑火。
在大多數時候,你與上司建立了情人關係,最終等待你的極可能是你在這家單位的生涯的終結。
有一位外商在大陸某地投資建立了一家公司。在長期的工作中,他與他的女秘書——一位大陸女孩之間產生了感情,兩個人墜人愛河,深深陶醉。大陸的女孩不顧老板在海外已有家室的情況,一意孤行。終於有一天,外商老板對她漸漸失去興趣,同時為了照顧形象問題,他開始考慮終止這種關係。
他深知要想直接開口是很難辦到的,於是采取了迂回的戰術。他先找個機會回國,然後來電說辭去總經理一職由另一人擔任。結果,這位新老板在就職的第二天,便把她給辭退了。一個月後,外商從國外回來,重新當起老板,而那位女秘書也隻好自奮舌果。
還有另外一種可能的結果,那就是你與老板的情人關係可能給老板帶來麻煩。 一位已婚主管與一位女秘書保持了很好的情人關係,他們在各個方麵都情投意合,但是這對墜人情網的人顯然看不見周圍其他情況,所以他對其他雇員對此的反應根本看不見。
不久,總公司發現了他所做所為所帶來的消極影響,這位主管被愛神丘比特之箭射中之日,正是他喪失職務之時。男女之間的情愛關係,當然不能取代最好的工作關係。
如果你是男性而老板是女性,你是否也能抵擋住這個**呢?要時刻留心。